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会员登陆
学术成果

Scientific Research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成果 >> 学者成果 >> 正文

    关于社区发展与党的建设的几点思考

    发布日期:2011-01-08 作者: 浏览次数:

    关于社区发展与党的建设的几点思考

    山东大学政党研究所 王韶兴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生巨大而深刻的变化,社区建设成为我国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社区党建成为我党城市党建面临的一个崭新的课题。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各地在社区建设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其党建方面也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根据该项工作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本文仅就社区发展及其对社区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谈几点认识。

    第一个方面,关于社区发展及其与党的建设的关系问题有以下几个观点。其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日益表现出相反的两种倾向,这就是独立性和群体性两种倾向并存、两极发展;而人在获得了一定程度上的独立性之后对群体性的认同和归属,既是个体人心理上的基本需求,也其价值实现的基本条件,因而成为当前我国社会变迁中呈现出的重要特征。由此以来,我国的社会结构就逐步由过去单一式的“单位”结构,为现在复合式的“单位”结构与社区结构并存;社会公众也由过去单纯的“单位人”为现在的既是“单位人”也是社会人。随着“社会人”的形成和发展,社区便应运而生并日益成为人的群体性表达的重要组织载体,成为社会结构的重要组织形式和社会生活的重要实现方式。因此,社区便被赋予了过去由“单位”履行的社会整合职能,在客观上成为党联系社会、服务群众组织依托。

    其二,社区本身不具有行政性质而属于自治组织,因而它的建设与发展从根本上来讲不能依靠行政力量来推进。也就是说,政府作为一种外在于社区的政治力量,在本能上是抑制社区自治因素增长的,而政党则不是这样。这是因为,政党作为群众性的政治组织,不论其具有的政治属性还是社会属性,本质上所要求和体现的都是民主性和群众性。所以,依靠政党力量推动社区建设、引导社区发展,更加符合社区建设的本质要求,更加有利于凸现政党职能的特点。社区党建既可以有效地整合社会基层的组织资源,又可以鲜明地体现出按区域原则建党的特点,因而是与社会转型、社区的地区性特征对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的要求相适应的,其具有内生性的特征。这表明,在社会结构不断分化、重组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党要有效地融入社会,赢得群众,就应当将自身发展的新的生长点和活动空间从“单位”转向社区。以社区作为新的组织依托,发展党员,组织党员,由此动员社会和整合社会。在与社会的交往、融合和互动中构建党的新的结构资源和组织资源,在自身价值和行为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的基础上实现党的领导作用。

    其三,坚实而富有感召力的基层组织,既是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其进一步实现的先决条件。而党的基层组织的坚实性和感召力取决于其与社会组织结构内在的契合程度,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则集中表现为党对社会的政治整合和政治动员的能力。在这个意义上,社区党建一方面使基层社会获得强有力的中坚和领导力量,实现国家调控和社会自主的和谐发展,从而有效地推进国家政治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另一方面,社区党建既是党巩固与扩大群众基础的战略举措,也是基层社会不断成熟与发展的政治过程。从基层民主建设的角度看,社区党建是群众自治的基础性、示范性工程,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带动性工程;而基层社区的自治发展,既是党实现有效的社会参与、巩固和发展自身社会基础的重要舞台,也是党组织民主能力锻炼的重要阵地。所以,社区党建的实际效果,不仅关系到执政党和国家政权在基层社会领导力量的加强,还关系到社会组织化水平的提升和社会力量的强化,因而关系到国家政治现代化的进程和公民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成熟。

    其四,自治性是社区的本质特征和价值所在,是社区建设的基本目标指向。因此,社区党建的基本任务就是巩固和扩大党的组织基础,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升党融入社会、整合社会的能力;战略重点是使党的组织成为社区建设与社区生活的主导力量;根本目的在于有效推进社区组织的自治发展。当前社区党建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强化组织意识,提升凝聚能力,努力将来自于不同层次、不同方面,包括游离于组织体系之外、散落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组织资源,通过社区党建整合起来,在发育社区自治性的过程中增强党的社会凝聚力。

    其五,社区的产生和发展本质上是党为寻求新的社会整合载体而推动的结果。其目的不是为了直接控制社会,而是为了发育社会,推进基层民主,实现社会自治。因此,党在推动社区建设中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防止社区成为一级政府或在事实上具有了政府的职能,而消解其自治组织的本性;二是防止政府把本应由自己做的事情转嫁给社区,而使之成为政府的办事机构;三是防止不恰当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加大社会管理成本;四是防止社区党组织凌驾于社区组织之上,包办社区事务;五是避免模仿行政建设的做法,或将行政力量扩展并附加在社区党组织的建设之中。

    总起来讲,社区发展与社区党建有着极为密切的内在联系。其中,社区党建中的民主建设,不仅关系到党组织的自身活力,还关系到社区基层民主建设的发展方向和建设质量。这就要求我们党在大力开发和充分利用基层群众自治政治资源的同时,通过社区党组织与社区群众自治组织间的有效互动,形成当前党内民主发展的新的生长点。这对于增强党的民主素质,对于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回归政党职能的本质是至关重要的。经验表明,社区党组织的生命力和战斗力根源于社区党员的政治热情,而政治热情则根源于党内民主的健康发展。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一重要命题对于社区党组织的生存、发展与发挥作用来说,意义更加重大。

    第二个方面,关于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问题有以下几点认识。其一,观念转变问题。总的思路应是,社区党组织要自觉地把自己定位于社区建设的积极参与者、服务者和引导者;根据党的性质和宗旨,时刻关怀和表达社区群众的利益和要求;通过完善社区民主管理体制,在充分发挥社区的自治功能中实现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这就要求党应努力使自己由过去的政党权力意识很强、多于通过发号施令直接干预社会事务的党,为现在的政党权利、义务意识很浓、善于通过整合社会实现领导作用的党;由过去的以党代社,党社不分的全能型的党,为现在的政党职能明晰、党与社会关系科学化、法制化的党;由过去的重视“数量建党”,自身事务管理专职化、领导成本比较高的党,为现在的重视“质量建党”,自身事务管理兼职化、领导成本比较低的党;由过去的主要以党的领导者——被人格化的政党权力作为政党活动支撑点的党,为现在的通过法制途径,将全部政党生活导入法治轨道上的党;由过去党的权力过分集中,社会监督不力的党,为现在的党的权力合理配置,有效地将自身置于群众监督之下的党。总起来讲,要求党由过去的居于社会之上或社会之外,向现在的回归社会之中的转变;从传统的行政化、政治性的角色定位,回到政党化、社会性的角色定位。一句话,要求党由以权力本位向以能力本位转变。

    其二,职能定位问题。党是集政治属性与社会属性于一体的群众性的政治组织。在非执政条件下其政治属性凸现;在执政条件下,其社会属性凸现。这一基本性质规定和表现特征,要求社区党组织在履行党的政治职能的同时,要努力突出党的群众性和社会性,在与社会的直接互动中获得执政合法性的群众基础;通过有效的社会工作,掌握群众,赢得民心。由于党的社会工作的总抓手是党的人才工作或精英工作,所以,社区党组织职能的基本定位是实现对社会精英的影响或掌握。其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吸纳精英,即尽可能多地把社会精英吸收到本党中来——使社区党组织成为“能人”的集合体;二是教化精英,即尽可能好的将被吸纳的社会精英培养成本党的精英——使之成为党组织的合格成员;三是回归精英,即尽可能多的使本党精英经过法定程序回归社会——使之胜任国家和社会的各项公职。其中,吸纳精英是前提,教化精英是关键,回归精英是目的。思想说明能力、理论导向能力、组织凝聚能力、作风感召能力、制度规范能力,以及党组织领导人崇高的人格魅力等具体形式予以实现的。其在实际工作中则表现为组织动员、价值导向、桥梁中介、人才保障、利益协调和稳定社会等具体的政治品质与政治技能。应当看到,由于社区是一个非权力性空间,在这种扁平化结构中,社区党组织最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地位的体现,就是制定规则的资格,而最有效的领导作用就是保证社区其他主体遵守定下的规则。

    其三,活动方式问题。社区居民和社区组织同社区党组织没有行政、经济关联,因而其主体性很强。这与以往的“单位人”和“单位”与其党组织关系的状况大不相同。这种情况,规定着社区党组织作用的实现不再依赖于物质力量或行政力量,而是要以社区党组织高尚的人格感召力、科学的理论导向力和充分的事实说明力为前提,以包括社区党员在内的社区群众对党组织的内心崇尚和普遍认同、自觉授权和自愿服从为基础,以团结凝聚、示范引导和激励感召为机制。政党职能实现方式的这种根本性的转变,必然导致党组织活动的法治化要求。社区党组织活动的法治化,总起来讲,就是将其整个活动纳入法治轨道,以宪法、法律和党的制度作为党组织活动的支撑点;具体而言,一是指政党权力的依法确立;二是指政党权力的依法行使;三是指政党权力的依法保障,四是指政党权力的依法评价;五是指政党权力的依法监督。

    上一条:政党职能问题探讨

    下一条:提高党对农村社会领导科学化水平的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