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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韶兴:中国共产党联系群众制度化的路径选择

    发布日期:2014-10-02 作者: 浏览次数:

    摘 要:在一党长期执政情况下,党一直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很不容易。解决好这个问题,主要不取决于道理和决心,而取决于党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制度化。从基本内容和实践要求的角度看,实现中国共产党联系群众制度化,涵盖党群关系制度的逻辑体系、价值体系和运行机制三个主要方面,涉及理论前提、内在要求、价值指向、关键所在、基本进路和重要保障若干内容。研究这一问题的目的,在于实现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由主要是“客观要求”、“外力推动”、“纪律约束”的“机械过程”,向“内在需求”、“自觉实现”、“自我约束”的“机制过程”转变。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联系群众 被动 主动

    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中国共产党是在群众中诞生、成长和发展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既有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面临着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脱离群众的严重危险。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针对党群关系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强调指出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一个永恒课题,要求全党守好密切联系群众这个传家宝和生命线。制度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保持党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需要依靠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实现中国共产党联系群众制度化,是党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坚持群众路线的必然选择,是改善党群关系的内在要求,因而是中国共产党进一步增强治党管党和治国理政能力的关键之举和恒久之策。从大的方面讲,实现中国共产党联系群众制度化,包括建立健全党群关系制度的逻辑体系、价值体系和运行机制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从具体内容看,涉及党群众关系制度的理论前提、内在要求、价值指向、关键所在、基本进路和重要保障等若干问题。总的来说,实现中国共产党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系统整体性、结构层次性和发展开放性的特点,体现于党的内部生活和外部活动的各个方面,贯穿于中国共产党治党管党和治国理政的政党政治全过程。

    第一,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是实现中国共产党联系群众制度化的理论前提。

    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及其发展者关于人民群众的实践主体观、认识主体观、利益主体观、权力主体观以及价值主体观的系列看法。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是实现中国共产党联系群众制度化的理论前提。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一要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即要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不断深化人民是历史的主体,是党的事业立足的根基、成长的血脉、力量的源泉的认识;要把党的事业植根于群众生活,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能力的增强、领导水平的提高建立在人民群众伟大实践之中。二要牢牢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即要把一切为了人民作为党的全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验党的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三要竭尽全力做好群众工作,切实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四要切实改进党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学风,持之以恒解决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第二,深刻认识党联系群众制度的本质特征,是实现中国共产党联系群众制度化的内在要求。

    在当代中国政治语境中,党群关系制度揭示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政治条件下执政党与社会的关系机制及其发展趋势,反映的是中国共产党关于治党管党和治国理政的规律性认识在党群关系上的内容要求和实现方式。政党是社会的工具,社会是政党的目的,是中国共产党联系群众制度的本质属性。社会孕育政党,社会决定政党;政党领导社会,政党服务于社会,是中国共产党联系群众制度的功能定位。通过党内民主,推动党际民主,带动国家民主,发展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联系群众制度的实践机制。在多大程度上体现了民本,推进了民主,改善了民生,保障了民利,是中国共产党联系群众制度的评价标准。由于中国共产党联系群众制度的本质特征,根植于其形成、发展与发挥作用的历史基础、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所以,准确把握党联系群众制度的本质特征,要在深刻认识中国历史文化传统、历史唯物主义的中国化形态以及中国共产党群众工作的历史经验上下功夫。由于党联系群众制度作为政党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必然影响公共政策的选择、内容和结果,所以,准确把握党联系群众制度的本质特征,也要在其赋予公共政策的合法性、普遍性以及约束性的认识和把握上下功夫。由于党联系群众制度具有层次性,其基本制度是反映政党与社会关系本质的制度,具体制度则是党联系群众基本制度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上的具体实现形式,所以,准确把握党联系群众制度的本质特征,还要在把握其不同层次的基本内容、本质特征及实践要求上下功夫。

    第三,牢牢把握党联系群众制度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中国共产党联系群众制度化的价值指向。

    党联系群众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政治何以可能的内生变量,既是党的奋斗目标的实践机制,是政党与社会之间利益调整的基本依托,还是党汇集各方力量实现政党职能的动员机制。党所处的历史时代、所肩负的历史任务的不同,联系群众制度价值功能的具体内容和实践形态也不一样。在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为核心内容、以建党10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在建国100年初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奋斗目标的今天,党联系群众制度的价值功能和根本目的,就是大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共建共享美好生活。可以这样讲,中国共产党联系群众制度化,本质上反映的是党带领人民群众开展好满足民需、开启民智、保障民权、强健民体、优化环境等各项民生工作的制度化。坚守党联系群众制度的这一价值指向,在思想观念上,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利益当作第一考虑,把群众满意当作第一标准,使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都聚焦到让人民过上好日子上。在政策制定上,要紧紧围绕十八大提出的努力在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把政府资源向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领域倾斜,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力度。在制度安排上,要着力构建以民生制度创新带动党联系群众制度建设创新的基本格局。同时,通过制度建设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民生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有能力、有影响的社会精英以市场化、慈善化等多种途径参与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建设之中来。

    第四,深入理解党联系群众制度的发展机制,是实现中国共产党联系群众制度化的逻辑要求。

    党联系群众制度的发展机制,反映的是党群关系自我维持、自我调适和自我发展的动态过程,主要包括党联系群众制度的发展动力、发展目标以及发展方式等内容。深入理解党联系群众制度的发展机制,一要在深刻认识党联系群众制度的发展动力,根源于党的历史使命感与人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的交互作用而形成的发展动机上下功夫;二要在深刻认识党联系群众制度的价值指向,是党的意志与群众利益的高度一致而形成的共同追求上下功夫;三要在深刻认识党联系群众制度的发展途径,是党的行为与群众活动的相互促进而形成的共生机制上下功夫。这意味着,党群关系制度的发展完善,是政党文明与社会进步“合力”的结果。这种“合力”在政党政治中的实践形态是,尊重政党政治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与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的有机统一;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与坚持人民创造历史的有机统一;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有机统一。经验表明,中国共产党联系群众制度的发展具有双重动力,既有政党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逻辑,也有因民意需求而形成的自下而上的制度变迁逻辑。从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基本走向和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实际情况看,从人民群众的内在需求中寻求党联系群众制度的发展动力,是准确把握党联系群众制度发展机制的重要遵循。

    第五,不断完善党联系群众的制度体系,是实现中国共产党联系群众制度化的关键所在。

    党联系群众的制度体系,反映的是党群关系的要素构成、地位作用及内在联系的问题。它作为党群关系运行的载体,其完善程度从根本上标示着党联系群众制度化的发展水平。自1990年中国共产党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200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到2012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二十多年间,党的各级组织相继推出了一系列诸如领导干部建立联系点、定期下访、接待群众、“三进三同”、派驻基层、结对帮扶以及慰问群众等若干规定。现在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是制度的执行力不强;二是各种制度间的协调运转不够畅通、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间的配套化程度不高。完善党联系群众的制度体系,一要牢固树立制度信仰。即通过广大党员干部形成的对党联系群众制度所蕴含的伦理价值的高度认同感和依归感,将制度规范的外在要求内化为对制度精神的内心崇尚、对制度价值的自觉追求,从而使制度不成为“稻草人”。二要确立正确的制度理念。主要包括政党意志实现与公民权利保障、党内民主建设和社会民主的发展以及以人为本等内容。制度理念作为党联系群众制度系统中的重要内容,对于党群关系的功能定位及其实现,具有直接的导向性作用。三要明确制度内容。从主体不同的角度看,有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为主体的联系群众的制度安排;从工作领域或针对的具体问题看,则有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等联系群众的制度要求;从制度载体的具体形式看,则有法律、规章和办法等不同类别;从功能不同的角度看,又可以将党联系群众的制度建设分为实体性制度和程序性制度两种情况。

    第六,切实加强各项民主制度建设,是实现中国共产党联系群众制度化的基本进路。

    总的来讲,民主制度建设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基本制度层面。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二是具体制度层面。主要指党内民主制度,党际民主制度,社会民主制度等。三是体制机制层面。主要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方面的具体制度设计。从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发展的实际情况看,以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带动社会民主制度的发展完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发展的基本逻辑。党内民主作为一种制度形态,既是中国共产党政治实践的基本内容,也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基础。推进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一要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就是要使党员切实享有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通过激活党员主体意识,发挥党员在党的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内民主的最重要的载体,实行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任期制和改革党内的选举制度是完善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要求。落实党代会常任制,就是要通过制度建设真正实现党章所规定的党的代表大会作为党的最高权力机构的功能,为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选举搭建新的制度平台。三要理顺党内权力运行体制,完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是理顺党内权力运行体制的根本前提;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制度,是理顺党内权力运行体制的基本要求。通过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的使用以及关键岗位的监督制度,既是理顺党内权力运行体制的重要保障,也是完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的关键所在。

    第七,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是实现中国共产党联系群众制度化的重要保障。

    廉政是密切党群关系的益友,腐败是疏离党群关系的大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子里,既是中国共产党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规律性认识的深化,也是实现党联系群众制度化的必然要求。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一要科学配置权力,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职能清晰运行高效、又互相联系制约有力,从而形成一个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格、制约有效的权力结构体系和运行机制。二要规范工作程序,即通过制定诸如动议、审批、表决、执行以及评估等相应的工作程序,使权力的运行过程既前后衔接、环环相扣,又相互牵制、相互补充。权力运行的程序性规范以其具有可见性、先发性和补遗性等特性,在权力监督制约中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三要建立严密的监督网络,即在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的同时,通过制度安排进一步发挥人大、政协、群众团体以及社会舆论、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四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凡是能够公开的用权行为,都应向群众和社会公开。只有让人民监督的阳光照亮权力运行的每一个角落,才能使干部更加清正、政府更加清廉、政治更加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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