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现代国家建设的实践样态与经验镜鉴
马明冲
【摘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本质特征和根本保证,这既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近代中国迈向现代国家的必然选择。现代国家虽然不是中国自然内生和转化的产物,但中国现代国家却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中国国家建设的政治逻辑和现实国情的基础上自主探索建构起来的。这一实践探索的行动逻辑是:首先赖以组织力量、优势和权威支持现代国家建构,在此基础上尝试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完善现代国家建设,最后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孜求“善治”,从而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国家建设新样态。总结其经验镜鉴在于:政党主导现代国家建设是“举国体制”效能实现的制度显现;锚定国情推进现代国家建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规律遵循;完备制度体系是现代国家建设日臻成熟的“刚性”保障;妥善处理政党、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现代国家建设的核心命题。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现代国家建设;党的领导;政党-国家-社会
【基金资助】山东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研究”(23CXSXJ13)
现代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任何走上现代化发展道路的社会,都必然把完成现代国家建设作为现代化发展的内在使命。纵观世界各国现代化史,“任何现代国家的建设都离不开一个核心主体,核心主体的代表性、整合力和成熟度,直接决定着这个国家现代化的成长”。在中国,这个核心主体由中国共产党担任,这既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中国作为后发国家走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现代国家虽然不是中国自然内生和转化的产物,但中国现代国家却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中国国家建设的政治逻辑和现实国情的基础上自主探索建构起来的。新中国成立以来,这种实践探索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国家建设模式,深刻影响和改变了现代中国国家建设发展生命周期的演变及进程。知所从来,思所将往,方明所去。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领导现代国家建设的实践历程,厘清其中所蕴含的逻辑理路、实践进路和价值遵循,系统归纳其实践经验和现实启示,对于推进新时代现代国家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现代国家建设的历史际遇与审慎选择
不同于早期西欧现代国家的成长逻辑,中国现代国家建设是在西方列强坚船利炮和外部异质文明的冲击下被动开启的。这一冲击颠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循环逻辑,致使封建专制主义连同中央集权行政体制在近代中国的解体,最终引发了严重的政治乱象。后发国家现代化成长历程表明,在低组织化和低制度化的社会政治生态环境中,具备强大凝聚力和组织力的政党往往会成长为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力量。在中国,历史最终选择了中国共产党这样一个无产阶级政党来领导中国的现代国家建设。
(一)后发现代国家现代化道路选择的思索
一般认为,18世纪的英国工业革命和法国政治革命是世界现代化进程的起点。作为一种全球性发展趋势,“从一开始,现代化进程就不局限于个别的民族共同体或‘国家’之内。随着现代化的演进而产生的主要经济趋势和发展,以及主要的社会和文化运动,如各类社会、政治运动,都超越了民族或政治的界限”。世界现代化浪潮掀起于西欧之滨,以不可阻挡之势席卷全球,带来人类史上最巨大的转变,深刻改变并继续改变着世界上各个民族和国家。也从那时起,任何走上现代化发展道路的国家,都会把完成现代国家建设作为其内在使命和发展目标。
由于世界发展的不平衡性,不同国家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也就不同。罗荣渠从现代化实际历史进程的起源着眼,将现代化划分为内源性现代化和外源性现代化。英美等先发国家的现代化都属于内源性现代化,其现代化的原始动力和物质技术条件是在这些国家内部各种力量的变革和作用下孕育成长起来的,具有较强的自我发挥能力,强有力地保证了现代化的相对平稳有序推进。即使此过程中出现过一些暴力革命等冲击,也能保证其变革的延续性,从而有效实现从古代国家到现代国家的转型。不同于内源性现代化,外源性现代化“是在外来的异质文明的撞击下激发或接枝引进的”。在异质文明激烈撞击下,后发展国家原先封闭、板结和停滞的前现代社会结构和国家体系逐渐全面崩解,与之相伴而生的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急速、集中且大幅度发生。而由于缺乏向现代化转型的内在要素和支撑力量,后发展国家只能从欧美国家等移植或引进外部要素来实现国家转型。这种国家转型更加“需要一个强大的政治权威来推动和完成,借此为新的社会因素的成长开辟道路”。从经验事实来看,只有现代政党才能树立起这样一个强大的政治权威。
“现代化必然伴随着国家制度的重构,即现代国家建设;而现代国家制度运行无不以政党为其主角。”政党与现代国家的出场顺序不同,政党在现代国家建设中发挥的作用也就不同。对于先发国家而言,现代国家先于政党产生,政党作为一种建制性力量服务于现代国家建设。但对于身处现代化过程的后发国家而言,政党则先于现代国家产生,政党不仅要作为一种革命性力量谋求国家和民族独立,更重要的是,还要成为现代国家的缔造者和建设的主导者。从历史的角度看,以政党为核心推动现代国家建设是后发国家开启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政党组织并形塑国家政权,以此深度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已经成为现代政治实践有力展开的通则。”在中国,这个政党则由代表无产阶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来担任。
(二)中华民族近代国家转型的内在需要
秦汉以来,传统帝国体系所营造的高度秩序化的政治生活系统,使得中国社会形成一种具有高度整合性和内聚力的“超稳定结构”,即使此间历代王朝兴衰存亡,这体系仍不断被重塑与完善。明清以来,随着封建皇权在集权体制和儒家文化系统的支持与加固下走向顶峰,帝国体系也愈益稳定和牢固。强大的帝国体系在有效维护封建统治的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社会的流动性、开放性、适应性与内在活力,致使其内部难以形成突破封建外壳的现代化要素。当工业化浪潮在西方蓬勃发展之时,处于康乾盛世荣光遮蔽下的晚清统治者仍呈锁国酣睡之态,直至鸦片战争的炮舰轰开了中国紧闭的门户,传统发展模式才逐步被打破。
鸦片战争之后,中华民族面临亘古未有的严峻挑战,这是因为“西方殖民入侵不同于中国历史上的‘外族入侵’,而是现代资本主义的世界扩张运动。……根本打破了中国自身的王朝循环”。在强大的外来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渗透下,清王朝沿袭的封建帝国体系被严重削弱,已然无法应对突然而至的“总体性危机”而最后走向分崩离析。与西方国家不同,中国在传统体系解体之后,并未能顺利实现向现代国家的转型,而是出现了严重的政治危机和混乱局面。林尚立认为,中国在传统帝国体系无法实现有效自我转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能够支撑帝国体系转型的阶级力量。在古代中国,国家体系的支撑性力量是依附于皇权的封建官僚,其作为封建制度的政治产物,并不能成为引领国家和社会转型的阶级力量。当帝国体系全面崩解后,官僚集团也就随之溃散。因此,近代中国由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型面临的最大政治难题是缺乏强有力的领导力量。中国社会的历史和结构决定了这个领导力量只能是原来国家结构之外的外生力量,这个外生力量就是现代政党。
政党领导现代国家建设是由近代中国的社会结构、基本国情和现代化的内在逻辑决定的。鸦片战争后,天朝“一败再败于西夷”,强邻“虎视鹰瞵”“蚕食鲸吞”,国内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整个国家面临“瓜分豆剖”之危局,由此引发了严重的政治权威危机。同时,中西碰撞下的中国也产生了新的经济成分、政治力量和思想潮流,对传统政治体制提出严峻挑战。这一切都表明,传统国家政权必须向现代化转型。辛亥革命虽然结束了清王朝的统治,却没有真正消除阻碍中国现代化的制度性障碍,皇权倒下了,却分裂出大大小小的传统型权力中心,致使彼时封建复辟、军阀割据、派系争斗等政治败象迭起,整个中国愈发成为“一盘散沙”。在这样一种条件下,政党就成为现代国家建设的必然选择。正如亨廷顿(Samuel P. Huntington)提出的:“在那些传统政治制度或崩溃或软弱或根本不存在的政体中,政党的作用就完全不同于那些生存于具有传统制度延续性的政体中的政党了。在这种情况下,强大的政党组织是唯一能最终排除腐化型的或普力夺型的或群众型的社会动乱的选择。”但是,近代中国早期出现的政党组织在整合性和动员性方面都存在严重缺陷,终因无法担起民族和国家重任而湮没于历史长河。最终,中国共产党凭借其强大的组织、动员和整合能力在与各方势力的比拼和角逐中,成为现代国家建设的领导力量。
(三)国民党建设现代国家的挫败
一般认为,中国的现代国家建设肇始于中华民国的建立。“1911年之后,政党作为一种新的政治组织形式登上现代中国的舞台,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在20世纪上半叶和下半叶分别承担起国家构建核心能动者的角色。”国共两党在现代国家建设上都选择了“党治国家”或“以党治国”的政治道路,而导致最终结局不同的原因,则在于国民党在意识形态、组织结构、政治和社会整合能力等方面都存在先天性缺陷,且显著落后于中国共产党。质言之,“国民党的失败,不是党治国家的失败,而是政党本身的失败”。
在中国,“党治国家”最早是由孙中山提出来的。1924年1月,他在苏俄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对国民党进行了政党改组与党务革新,希望借此将国民党打造成高度组织化的“列宁式的政党”,并最终建立起苏俄式的“党国体制”。遗憾的是,改组后的国民党既没有彻底化解其内部矛盾,也没有变更其阶级属性,以致北伐成功后建立起的“党国体制”存在不可克服的体制性矛盾。
首先,从意识形态来看,马克思列宁主义认为国家是服务于阶级统治的工具,本身并不具有“本体性”价值。而国民党在学习列宁式政党的组织原则及体系的同时,并不接纳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反而选择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与西方宪政思想糅合承继。“在国民党统治下的中国,许多没有经过内在的现代化改造的传统儒家取向的延续,造成一个传统取向的象征与较极端反现代化或反西方的象征的混合体。对于伴随现代化而出现的问题而言,它不能提供充分的指导。”这就大大削弱了国民党党治权威的合法性,致使其在执掌全国政权后始终面临着如何处理政党与国家关系的矛盾性困境。其次,从组织结构来看,国民党与封建利益集团的天然联系以及与帝国主义列强的依附性关系,使其党内派阀势力鱼龙混杂、集团利益盘根错节,党无法对自身进行严格整合,严重削弱了党组织的功能和力量。同时,资产阶级性质的国民党将发展重心放在沿海城市,长期忽略和轻视乡村党员发展和党组织建设,这也就断送和放弃了将国家意志渗透和贯穿到社会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能力。此外,军人出身的蒋介石“重军事,轻组织”,使“党国体制”下的政党政治渐成畸形,激化和加剧了党、政、军之间的利益纷争。最后,从统治效能来看,国民党“中央实行党政一体化、地方实行党政二元化的体制性矛盾”,导致行政成本倍增,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党的执政效率与渗透、控制社会的能力。在地方,尤其是广大乡村地区,国民政府因未能建立完整的地方行政制度和官僚体系,只得利用大量土豪劣绅等权势阶层进行基层治理,直接导致“国家渗透力、控制力下降,国家自主性不足,政策执行力弱,无法强有力地面对地方势力和传统势力的干扰”。
上述弊端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国民党“党治国家”的效能,并使其不可避免地走向腐化堕落,最终丧失了建设现代国家的领导权。相反,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传统所有制关系和传统观念彻底决裂、代表劳动大众利益的中国共产党,凭借其严密的组织体系和高度集中的权力结构,“通过广泛而深入的政治动员,将分散的社会个体有机地聚合起来,将‘一盘散沙’凝聚为一个有机整体,满足了现代国家对于集中各种社会、政治、经济资源的要求”,从而成为新中国的缔造者和现代化建设的领导者。
二、中国共产党权威确树、制度调试和治理现代化的运行恰适实践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意味着领导现代国家建设的历史使命落到了中国共产党身上。“虽然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对民族所承担的历史使命是与生俱来的,但对其所要建立的国家的构想,则是在不断思考和探索的过程中明晰起来的。”现实经验表明,中国共产党的每一次历史性探索都对现代国家建设产生了重大影响。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现代国家建设的实践进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分别完成了权威确树、制度调试和治理现代化的运行恰适实践等任务,成功开创了后发现代国家跨越式发展的新样态。
(一)赖以组织力量、优势和权威支持现代国家建构
夺取全国政权后,党首先要解决的是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立得住”的问题。这是由中国政治的特殊性所决定的,表现为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政权的掌控,不是通过西式选举获得的,而是在革命斗争中得来的。作为新中国的缔造者,党不仅要作为一种独立的执政力量存在,更要作为一种建构国家机器、完成社会整合的领导力量存在,以确保新生国家政权的存续与巩固。既然党是这个新国家和新政府的缔造者,那么缔造物在缔造时便很自然地被赋予缔造者的特征[13],“以党治国”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主要途径和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区别于国民党霸权式“以党治国”,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主流政治话语中,“以党治国”“党治国家”“党国体制”等提法被“党的领导”所替代。中国共产党凭着在长期革命中形成的高度组织化力量和强大政治权威,将国家和社会纳入自身庞大的组织网络,逐渐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领导,形成“党全面领导国家、国家全面主导社会,党通过国家或自身组织领导社会”的政治格局。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现代国家建设表现为对国家政权合法性基础的重构和对社会经济生活的革命性改造。
从党对国家政权合法性基础的重构来看,旧的国家政权被摧毁之后,首先要解决的是新政权的权威性与合法性问题。“合法性建设就是将政治权力的行使变成合法的权威”,中国共产党政权合法性建设主要是在国家权力的“集中”和“下沉”中完成的。一是将分散的社会权力自下而上地集中为国家权力。党通过阶级斗争和大规模的群众性政治运动,打通长期以来国家权力与基层社会之间的阻隔,“将离散的乡土社会高度整合到政权体系中来”,彻底结束了近代中国“一盘散沙”的局面。城乡国家权力的集中化将“传统的以族群为基础的地方性社会”改造为高度组织化的政治国家,既打破了政治权威支离破碎的局面,保证了国家权力的集中统一行使,也有助于消解束缚民众的宗族意识、村落意识、地域意识,塑造群众对新生国家政权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二是将集中于国家的权力自上而下地渗透进社会。依托党在革命时期形成的组织体系和组织网络,新中国建立起严密且强大的国家权力组织网络体系,“将国家的权力触角深入进了社会的各个角落”,使国家政权建设有效延伸至城市和农村基层社会,“改变了晚清以来国家无力深入渗透社会、中央政府政令无以贯彻基层的局面,为中国的现代化和现代国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在这个过程中,党的组织以及党所掌握的巨大政治权力成为推动国家权力“集中”和“下沉”的决定性因素。
从党对社会经济生活的革命性改造来看,党对社会的改造与建设的核心取向就是用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代替任何形式的私有制。基于苏联经验和发展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要求,党通过农业合作化运动、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等措施,将私人性质的企业、工厂改造为国家或集体的生产单位,将农民、城市小手工业者、个体经营者等分散的个体生产者纳入单位组织,进行社会化生产,最终彻底改变了整个社会的所有制关系、阶级结构和阶级关系。在这一过程中,党的组织发挥了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作用。直接表现在,遍及所有单位的党的领导组织和基层组织“将党的意志毫无阻挡地贯穿到社会各个领域和各个角落,将国家对社会渗透、汲取、控制的能力提升到了空前程度”,确保了党和国家对社会资源的垄断性占有和独占性分配,从而促成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
1956年,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党是阶级的最高组织,它必须努力在国家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发挥它的正确的领导作用和核心作用,反对任何降低党的作用和削弱党的统一的分散主义倾向。”这样就进一步明确了党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以党为核心的权力结构,在形成党国一体的领导体制以及通过国家成功地整合社会的同时,却忽视了国家的公共属性和社会职能,从而潜在地削弱了社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于是,当面临社会主义国家建设与现代化发展之间的张力时,党无法在短期内摆脱民主革命的行动逻辑,而一旦“党在革命年代的领导方式沿袭到政权建立后,必然造成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从而产生种种弊端”,其结果就是导致整个国家陷入多重危机之中,“文化大革命”就是危机的集中体现。
(二)尝试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完善现代国家建设
现代国家建设是一个持续性的历史过程,1978年开启的改革开放表征着中国共产党对现代国家建设理路的调整与革新。不可否认,建政之初党的集权,是在一个缺乏现代经济与社会基础的现实境遇下,建设现代国家的必然要求和理性选择。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当集权走向绝对化,国家就成为政党本身,社会也会被高度政治化而成为国家的附属物,最终使集权走向失控,现代国家建设遭遇严重危机。因此,改革开放后的现代国家建设必须对政党、国家与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重新调整。这一时期,党在保证根本制度与基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有意识地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推动“党国一体的一元化权力向以党的领导为核心,政党、国家和社会三者相互作用的三维权力结构转化”。
恩格斯指出:“每一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这说明实现政党、国家和社会关系的变革,必然要触及经济生产以及经济生产所产生的社会结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发展最显著的特征就是计划经济体制被市场经济体制所取代,并引发了社会和政治的转型”。相对于社会主义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来说,这种转变是对传统社会主义国家建设范式的革命性变革,深刻改变了当代中国社会的基本结构和权力构成。
一方面,市场经济的推行使社会从国家的附属物中分离出来,“原先被国家垄断的大量的权力要素流入社会”,国家与社会关系发生根本性的变化。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赋予农民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在城市,经济责任制、商业流通体制以及所有制结构的改革使企业的自主权逐步得以确立。这些制度的实施重新活跃了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直接推动了经济变革和发展。伴随着市场因素的增多,中国共产党开始梯次推进以“分权放权”为特征的经济体制改革。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再到“建立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最后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改革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国家对经济领域的控制能力逐渐减弱,“社会及社会中的个人开始从国家权力的控制中逐渐独立出来”,彻底改变了改革开放前国家与社会高度合一的局面。
另一方面,经济体制的变革对政治体制提出了对称性的内在要求,推动执政党对国家和社会的治理方式作出变革性调整。易言之,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化对执政党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一种经济运行方式,中国共产党对市场经济的选择带有明显的工具取向,但当市场经济的影响从经济领域拓展到非经济领域,进而导致国家与社会实现分离时,首先受到挑战的便是党的高度集权体制。为应对市场经济带来的挑战,同时吸取“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这一时期党采取的最重要的举措就是“党政分开”,即“把党过去包揽的国家权力归还给政权机关”。1980年,邓小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提出权力不宜过分集中,要着手解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党的十二大提出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及领导机构的改革,目的是消除权力过分集中、党政不分等弊端。党的十三大明确将党政分开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随着党政关系的理顺,党越来越重视如何科学有效改革和完善自己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党的十三大提出“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等。概而言之,党对国家的领导愈益走向程序化、制度化和法律化。
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家与社会获得了更多的自主发展和运行空间,党的权力也实现了合理收缩和规范运行。但这并不意味着党对国家与社会的领导在本质上发生了改变,党的领导依然是国家和社会的根本和命脉,改变的只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党不再运用“革命”“阶级”“阶级斗争”等对抗性思维来思考现代国家建设,而是尝试从“改革”“发展”“稳定”出发,强调党的领导与现代国家建设的有机衔接,政党、国家与社会之间实现了从以党为轴心的高度同构到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相互独立且有机统一的积极转变。
(三)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孜求“善治”
美国学者戴维·E.阿普特(David E.Apter)提出:“现代化的动态特征可以归结为一个普通命题:现代化是一个政体所应对的人类事务的复杂性不断增加的进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现代国家建设逐渐步入正轨,各领域各方面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党、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开始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建设可以一劳永逸。市场经济带来的影响,特别是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在激发社会活力和人民群众创造力的同时,也催生了各种公民团体和社会力量,继而衍生出新的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给党领导下的现代国家建设带来一些问题和挑战。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八大以后,现代国家建设的关注重点向国家治理倾斜,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建设,“用以处理这些不断变化着的问题和随之而来的协调、调节和整合的复杂问题”。
“治理”是现代政治科学的一个范畴,指“统治者或管理者通过公共权力的配置和运作,管理公共事务,以支配、影响和调控社会”。从词源学看,在西方,“治理”(governance)一词最早可追溯至古典拉丁语“船舵”(gouvernail)一词,意喻选择航向并根据环境变化持续调整修正[32],具有控制、引导和操纵之意。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西方学者赋予“治理”以立法、法治、政治、公共机制和管理等方面新的含义。当代中国共产党政治话语中的“治理”,是在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指导下,合理吸纳中国传统政治理念和西方现代治理元素,进行治国理政实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概念。进一步讲,“国家治理”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既定方向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话语语境和话语系统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的改革意义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科学、民主、依法和有效地治国理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国家治理”的基础上,正式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概念,其基本要义在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坚持和巩固国家根本制度的前提下,通过优化和创新国家治理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不断释放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体系的韧力、潜力和活力,推进各领域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确保现代国家建设沿着正确方向行稳致远保驾护航。详而论之,首先,在根本制度层面,通过建立和完善“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制度架构和运行机制,明确将党领导一切的基本原则贯穿于国家治理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不断巩固党在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中的核心领导地位;通过进一步规范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审判、检察和监察机关的监督关系,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部的多对关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通过明确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进一步坚持和发挥马克思主义对现代国家建设各项事业、各个领域、各方面工作的思想引领作用。其次,在基本制度层面,“同步完善基本政治制度与基本经济制度”[35]。前者通过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健全协商制度、丰富协商载体、创新协商方法,深入发掘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潜力和优势;坚持各民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加强民族领域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健全完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现代化;通过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推动基层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后者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纳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新范畴,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及其运行逻辑的结构性完善。最后,在重要制度层面,根据国家治理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战略规划,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的建设等领域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保障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的正常运转和有效发挥作用。
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本身不是目的,将国家治理体系运用于国家治理活动中实现治理目标才是最终目标。”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理想目标和战略方略,要求党不断提升“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把国家治理体系的潜在动能转化为实际有效的治理效能,稳步推进现代化国家建设进程。新时代的中国共产党在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战略性举措,推进了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实现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一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理顺党和政府的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分别于2013年、2018年和2023年进行了第七到第九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效避免和解决了党和国家机构中存在的角色混淆、职能交叉、机构冗杂、事权混乱等问题,“推动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在机构设置上更加科学、在职能配置上更加优化、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 。二是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来,国务院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将大量原本政府不该管的事项交给市场或社会,破除不合理体制机制障碍,优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实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有机统一。三是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完善现代国家治理结构。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治理”取代“社会管理”成为社会建设的实践主题。通过“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在社会治理中的协同协作、互动互补、相辅相成作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现代国家建设的经验镜鉴
“国家建设是现代化发展的内在使命,但其在各国的展开,则取决于各国的历史与现实、理想与目标,从而各具特色。”历史和现实已经昭示,现代国家建设并没有定于一尊、一成不变的套路,没有一个国家和民族可以通过简单移植就形成适合本国国情的建设模式,盲目地照抄照搬,只能食洋不化、水土不服,甚至误入歧途。1949年以来,中国共产党成功领导现代国家建设的关捩之处在于,其不拘泥于“母版”“模板”,不陷于“再版”“翻版”,立足中国国情、聚焦中国问题、服务中国现实、形成中国理论、提出中国方案,成功开创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国家建设新道路。
(一)政党主导现代国家建设是“举国体制”效能实现的制度显现
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43]作为中国式现代化重要内容的现代国家建设,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现代国家建设。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鲜明特征和最大的优势。这种特征和优势不仅缘于中国共产党是世界第一大执政党(截至2023年,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高达9 918.5万人,基层组织517.6万个,党的组织网络遍布国家和社会各个层面,城市、乡镇、社区、农村的党组织覆盖率均超过99.9%,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基本实现应建尽建),而且缘于现代国家建设的战略规划、体制安排、统筹协调、社会动员、改革创新等,无一不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推动和落实的。由是观之,党的领导为现代国家各项事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根本保证。
在当代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平稳有序推进,“依赖于执政党权威和核心领导力对国家治理进程的有效融入与主导”,依赖于执政党对现代国家建设的强大组织效能和引领作用。质言之,中国共产党是现代国家建设的领导者、主导者和实践者,党的价值取向和路径选择从根本上决定了现代国家建设的逻辑理路和实践进路。新中国成立后,出于巩固新生政权以及无产阶级专政的需要,党按照现代国家内在的结构、功能和机理建构起社会主义国家机器,并凭借其在政治和组织上的绝对优势将自己的纲领、主张和愿景内化为国家的意志和行动。同时,伴随着党的组织对社会的全面布局,党的职能部门接替了国家的职能机构,形成了高度集权的“党国体制”。毋庸讳言,这一体制也因曾受革命逻辑或阶级斗争思想的影响而偏离轨道,使现代国家发展陷入全面危机,甚至面临崩溃边缘,但其在当时却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党对社会主义新认识的加深,现代国家建设回归到现代化发展轨道。党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建构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国家新范式,现代国家建设步入整体建设、规范发展和有序推进新阶段。进入新时代,党更加注重现代国家内部治理与国家权力的有序运行,强调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全面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直接关系着现代国家的根本方向、前途命运和最终成败,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和改变党的领导。特别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对政党领导具有强大需求的后发现代国家来说,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其走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守好现代国家建设的本和源、根和魂,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现代国家建设才能前景光明、繁荣兴盛。
(二)锚定国情推进现代国家建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规律遵循
现代国家建设的时空场域和实践主题是立体的、多维的和动态的,任何国家的现代化建设都要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做到因时而进、因势而新。苏联和东欧各国现代国家建设的失败,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国家的共产党在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新任务面前橛守成规、陈陈相因,无法摆脱传统建设模式与现代化发展需求相脱节的桎梏,最终丧失了现代国家建设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中国共产党建设的现代国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的现代国家,也不同于苏联式的传统社会主义现代国家。其成功经验在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着眼不同阶段现代国家建设的实际问题,作出符合中国实际和时代要求的正确回答。
“新中国”“新世纪”“新时期”“新时代”准确描摹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现代国家建设过程中的历史方位和现实基点。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一穷二白、百废待兴,广土众民、社会资源总量不足、经济和工业基础薄弱,同时还面临外部势力封锁包围和内部反动势力负隅顽抗等复杂局势。在这样的内外部条件下建设现代国家,党借鉴苏联经验建立党国一体的领导体制和组织方式,是确保现代国家“立得住”的最具现实性和合理性的实现方式。只不过后来由于“左”倾错误思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党没能正确把控好社会主义国家建设与现代化发展之间的张力,最终使现代国家建设陷入困境和危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现代国家建设新时期,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发展新变化,党果断调整了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将现代国家建设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作出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特别是党能够在快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根据国家发展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不断推进经济、政治、社会等各领域体制改革,科学回答和解决了现代国家建设如何“站得稳”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现代国家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方位。两个“大局”下的现代国家建设在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同时,“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和利益固化的藩篱日益显现”,这对现代国家建设“行得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党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战略抓手,坚持破旧立新,突破一切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和思想观念,着力破解国家建设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现代国家建设行稳致远。
因此,现代国家建设“并没有固定模式,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根本在于合乎本国国情与客观实际。正如虽然现代国家建设理念并不是中国本土自生的,但中国特色的现代国家建设道路却是中国共产党从中国客观实际出发,带领中国人民自觉探索和实践的伟大成果,其有效推动了中国现代国家的生长、转型、定型和成熟。新时代坚持中国特色现代国家建设道路,开启现代国家建设新征程,就必须继续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根本要求。只有这样,才能更加有力化解各种风险挑战,积极解决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重大问题,推动现代国家建设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三)完备制度体系是现代国家建设日臻成熟的“刚性”保障
从政治学意义上看,政治制度是政治权力的一种结构与安排,其生成、维系、变迁直接关联着政治权力的运作和实施,对政治权力的产生、分配、范围及作用方式有着根本影响[48]。加强制度建设实际上就是通过对制度内部各要素进行重新排列和优化组合,对国家内部不同主体权力关系、利益关系的规范和调整,以适应现代化发展中不断变化的实际需要,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国家内外稳定和长治久安。一言以蔽之,制度建设“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
从党领导现代国家建设的实践历程来看,制度建设在中国有一个从不成熟走向成熟、不健全走向健全的过程。新中国成立之初,党在对国家政权合法性基础的重构和对社会经济生活的革命性改造过程中,建构起“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49]的现代国家制度体系。虽然这套制度体系在当时受到了苏联模式的影响,但在很大程度上考虑到了当时的社会政治现状,并在制度架构和运行机制方面提出了极具操作性和可行性的中国方案。遗憾的是,这套制度体系同时存在着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内在缺陷,发展到“文化大革命”后期甚至深陷合法性危机,也就无法发挥其在现代国家建设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深刻指出:“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这一时期,党在恢复和重构国家制度的同时,着重解决了一些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问题,提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优化权力结构、规范权力运行、明晰权力边界,将党和国家的全部政治行为纳入宪法和法律轨道,现代国家制度建设日趋成熟。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提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建设目标,强调在坚持和完善既有制度体系的基础上,“根据根本制度的内在逻辑、运行方式以及国家治理面临的实际要求,改革、创新和建构各类体制、机制,并将其系统化、协同化和操作化,从而使国家治理体系更加系统和有机,使国家制度的功能更为科学和有效”,推动现代国家制度更加成熟和定型。
实践表明,如何在现代国家建设中有效构建现代制度体系,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这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对于中国共产党这样一个通过体制外政治动员和社会革命武装夺取政权的无产阶级政党来说,自始至终就不存在“经由法定程序进入国家制度体系”的问题,因为现代政治制度是在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下建立起来的,这与西方国家先有现代政治制度,再有现代政党的时序有着极大不同。于是,当国家建设与制度需求之间存在现实张力时,就可能会出现党的领导取代制度规范的现象,如改革开放前的制度建设。而随着改革开放以后党政关系的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国家制度建设的成熟和定型,这个问题最终得到正确解决,现代国家建设也就步入了正常发展轨道。
(四)妥善处理政党、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现代国家建设的核心命题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在阶级冲突和阶级矛盾的影响下,国家“逐渐脱离社会而独立”,成为一种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国家不仅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政治管理机构,而且也操纵和控制社会的一切领域,从而客观地形成了国家和社会的一体化趋势”。进入资本主义社会,随着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社会摆脱了政治的依赖”,国家与社会分化为两个独立的领域,实现了国家与社会的二元性分化。国家与社会的二元性存在,为现代政党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前提和基础。作为一定社会利益集团代表的现代政党,以谋求和参与国家政权为目标,是联结国家和社会的桥梁或“核心中介组织”。可以说,政党、国家、社会共同构成了现代政治的三个关键主体,而如何处理三者之间的关系则构成现代国家建设的核心命题。
中国现代国家建设同样离不开这一核心命题,但与资本主义国家最大的不同是,在社会主义中国,中国共产党不仅是桥梁和纽带,而且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领导者和主导者,政党、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动始终以中国共产党掌控国家权力为首要前提和根本原则。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中国共产党对现代国家建设规律认识的加深,三者之间的关系变化呈现出不同的阶段性特征。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运用组织力量将国家和社会组织起来的同时,也将国家与社会纳入党的组织体系中,形成了党对国家和社会的“总体性支配”。在党的“总体性支配”下,国家逐渐走向政党化,而社会也成为国家的附属物。概言之,政党、国家与社会实现了一体化。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政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党政分开”“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等的提出和落实,明晰和规范了党和国家的权力边界,在保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赋予国家应有的独立性和相对自主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国家与社会相分离,社会不再附属于国家,并在现代国家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主体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国家建设和国家治理理念的变化,“对利益共同体与权力系统的互构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基础上,党通过持续推进全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一系列战略举措,不断把执政党的使命与国家意志有机结合在一起,将执政党发展目标与国家发展目标、社会发展目标有机统一于现代国家建设进程,“形成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并统领各国家机构体系与社会组织体系一起发展的领导格局”,政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实现了在党的领导下的良性互动、相辅相成。
总结影响新中国成立以来政党、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决定因素,是执政党的政策抉择和道路选择,本质是党在现代国家建设中如何合理地安顿党权,以确保政党、国家与社会相互间的权力统筹和权益互补。改革开放以来政治生活中的一个最大变化是,党越来越明确地认识到执政并不等于对国家和社会的大包大揽,而应是总体把握和科学统筹。特别是在党的二十大提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中心任务之下,要不断探索和创新政党、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互动模式和协调机制,以实现政党、国家与社会的现代化转型,发挥其最大优势和最大效能。
来源:《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2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