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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超群、王韶兴: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体系的科学内涵及其实现机制

    发布日期:2025-02-14 作者: 浏览次数:

    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体系的科学内涵及其实现机制

    李超群 王韶兴

    【摘要】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与长期执政的职能定位所产生的实践需求,以及新时代治国理政所内涵的系统性思维和体系化导向并由此形成的理论需求,共同要求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的全面性、系统性发展,从而呈现出政党能力要素的“体系形态”,构成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体系。政党能力、执政党能力、政党执政能力等命题各自具有明确的概念内涵。以要素建构视角观之,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体系的构成要素涵盖基础性能力、关键性能力、目的性能力、方法性能力、保障性能力等五个综合性能力集合,每一能力集合中包含若干具体的能力实践形态。以过程检视视角观之,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体系的治理效能需要依托于组织运行机制、战略规划机制、政策创制机制、制度创设机制、法治保障机制等予以承载和发挥。

    【关键词】政党能力  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体系  管党治党  治国理政  长期执政

    基金项目】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共产党所面对的大党独有难题及应对策略研究”(项目编号:23AZD077)的阶段性成果


    政党作为支撑和推动现代化进程发展的核心力量,政党能力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不容因政党性质和类型的差异、不同国家政体的差异以及意识形态的差异而忽略甚至否认。基于中国共产党在当代中国政治体系中所担负的全面领导职能以及由此所形成的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政治逻辑,中国共产党的政党能力已然成为影响并决定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全局的关键变量。对此,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全面、系统、整体加以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指出:“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由此,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全面性、系统性和协调性以及党的全面领导的价值定位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的全面、系统、协调发展予以有力支撑,从而呈现体系形态,以“成体系形态的政党能力”有力支撑中国超大型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转型。基于此,近年来,诸多学者在学术研究、政策解读、理论宣传等方面已经开始使用有关“政党的能力”的概念命题,并将其作为阐释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的一种概括性回答。此外,当前学界还存在政党能力、执政党能力、政党执政能力等概念使用相混淆的研究误区。对此,亟需在明确提出政党能力的学术命题以及对政党能力、执政党能力、政党执政能力进行概念辨析的基础上,尝试构建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体系的学理性分析框架。这不仅有助于对学界关于“中国共产党的能力”的一系列概念命题进行归纳,亦是建构基于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与治国理政实践的政党政治标识性概念,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知识生产的一个体现。

    、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体系研究范畴中核心概念的基本内涵

    探讨并构建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体系的学理框架,应首先对其中所涉及的政党能力、政党能力体系等“元概念”的内涵予以厘清,并对政党能力、执政党能力、政党执政能力等相关概念的内涵进行学术区分。具体而言,所谓政党能力,是指政党在政党政治过程中基于自身发展和价值实现而养成的政治本领综合体。对于这一概念的理解及其相关概念的学术区分,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政党能力的主体。不言而喻,政党是政党能力的实践主体。但是,这里所言的“政党”并非指某一具体类型或性质的政党,而是指政党范畴。即政党能力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实践范畴,不论政党的性质与类型、目标与职能、体量与规模,任何政党都具有一定的政党能力,并且具备与之相应地提升政党能力的冲动和愿望。但因政党的性质与类型不同、历史起源的差异、意识形态的差异等等主客观条件的差异性,不同政党的政党能力也必然存在生成机理、价值指向、内容结构、实践形态、基本特征等方面的差异。

    第二,政党能力的生成条件。政党政治实践发展的客观需求给政党自身的生存、发展与价值实现带来的现实压力是政党能力生成、培育的逻辑起点、环境因素。政党在回应政党政治实践需求过程中,将政党职能、政党责任等政党本质规定性因素外化为具体的技能与本领,这是政党能力形成的关键条件。

    第三,政党能力的作用客体。政党能力既是政党维系自身发展的必要条件,亦是政党实现自身价值的核心驱动。由此可以认为,政党能力的作用对象可以划分为政党对内部事务的治理以及政党对外部生活的治理两个维度,贯穿于政党生存、发展与价值实现的全过程。进一步依据政党政治关系的客观规定而言,政党能力的作用场域涵盖党内关系、政党关系、党政关系、党社关系、政党与世界关系等维度。

    第四,政党能力的本质属性。从本质上而言,政党能力是指政党履行既定职能、承担相应责任所展现出来的各种主观条件的集合。即与政党应当干什么相对应的各种政治技能或政治本领。由于能力本身属于一个程度性概念,“能力是一个程度的问题。”因此,政党能力具有强弱、大小以及正向效应抑或负向效应的标准分野,由此亦成为衡量一政党强大与否的重要评判标准。从构成要素的角度而言,其是由多个维度的能力系统、多重层次的能力范畴、多个方面的能力实践形态所共同构成的体系性综合体。

    第五,政党能力的价值特征。其一,政治性。政治性不仅体现在政党能力的生成与政党性质、政党职能、政党目标,政党的组织结构、制度安排、活动方式,以及政党在国家政治关系框架中的地位等诸多政治性内容相关联;还体现在政党能力建设是围绕政党掌握政权并致力于实现长期执政而展开的。其二,适应性。政党能力并非一成不变的稳态集合体,由于“政党领导人的更替、党内主导力量的变化、政党战略目标的调整、政党工作重点的转移以及政党外部环境的变化等也会导致政党能力的变化”。因此,政党能力的生成及发展是诸多静态性因素与动态性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三,实践性。在政党政治实践中,政党能力具体展现为一系列内容具体、指向各异、形态不同的能力实践形态。同时,政党能力的功能发挥要通过一定的实践载体予以承载和呈现。其四,创造性。政党能力既是政党生存与发展的核心驱动,亦是政党实现自身价值、完成政治使命的实践支撑。因此,政党能力是政党实现治理现代化以及在政党文明形态发展进程中进行实践创造的根本力量来源。

    第六,政党能力、执政党能力、政党执政能力等概念的学术区分。致力于掌握公权力并取得执政地位是政党与生俱来的政治使命。由此,在政党能力问题研究视域之中,便引申出执政党能力问题。执政党能力属于政党能力范畴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其内涵指向而言,领导和执政是政党政治时代执政党执掌国家政权的两项基本制度性手段。与之相应,政党领导能力和政党执政能力是执政党能力的两项基本实践形态。因此,政党执政能力与执政党能力属于不同的学术概念和实践范畴,不能并提混用,更不能在政党政治实践中有意或无意地强调政党执政能力的一味增强或发挥而忽视对其的规范和约束。在这一方面,苏共亡党亡国之路的教训极为深刻,其足以表明政党执政能力并非随着执政年限的增加而愈加有效提升,如若不加以有效规范和约束,甚至会退化乃至异化。

    在明确界定政党能力的概念内涵基础上,应秉持一般性分析与特殊性分析相结合的研究理路,将研究坐标聚焦于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视域之中,探讨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的特殊形态,揭示其特殊性所在。对此,首先,从理论需求层面而言,纵观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理论创造与实践推进,突出系统性思维、体系化导向是其鲜明特征和价值取向。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文本内容为例,运用词频分析法可以发现,其中“体系”作为高频词,总共出现151次,“系统”出现11次,“制度体系”出现14次。需要指出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内蕴体系化导向、系统性思维的重要课题,如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诸多涉及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理论命题。由此这一新时代治国理政的思维导向必然对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产生诸多实践需求。进一步而言,面对当前治国理政所产生的诸多治理目标及治理任务,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必须实现有效供给,并在能力形态上呈现出体系性特征、系统化机理,形成能够适应新时代治国理政所内涵的体系化思维的政党能力体系。

    其次,从实践要求层面而言,领导与执政是政党政治时代政党履行既定职能与发挥既有功能的两项制度性手段。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其领导与执政活动呈现出党的全面领导与长期执政的鲜明特质。其中,考量党的全面领导对政党能力建设所形成的实践要求而言,中国共产党作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全面领导涵盖党内关系、党际关系、党政关系、党社关系、参与全球治理等管党治党、治国理政全领域,由此这一先天性职能定位必然要求其政党能力以全面性特征、体系化形态不断发展。这既体现在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并非党的执政能力的另一称谓,也并非政治能力、治理能力、领导能力等几个能力的简单排列组合,而是一个整体性概念、体系性命题;也体现在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的构成要素是由相互联系、彼此影响的多个综合性能力及其实践形态,按照其内在逻辑进行排列组合所构成的政党能力集合或“政党能力群”。考量长期执政对政党能力建设所形成的实践要求而言,政党执政是一项技术规定性与价值规约性相统一、手段性与目的性相统一、主体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相统一的系统性政党行动。对此,有学者认为:“执政地位对执政党最大的要求就是具有满足履行执政职能所必备的执政能力。”当然,执政能力并非政党执政的唯一能力需求,政党应适应执政形势发展而不断健全政党能力要素。中国共产党作为致力于实现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一党执政而不存在与之执政地位相竞争的体制性力量的价值规定性条件、长期性执政而并非一定时期内短暂轮流执政的时间规定性条件、稳定执政而持续有力防范影响执政进程的诸多不确定因素的技术规定性条件,共同构成了中国共产党开展长期执政活动的本质规定性因素内容,亦是影响和形塑其政党能力建设的关键性条件。这内在要求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建设要以探索和构建涵盖锻造执政主体、提供执政动力、克服执政惰性、夯实执政基础、培育执政资源、防范执政风险等实践向度在内的政党能力体系为重点方向,为党实现长期执政提供力量保障。

    综上而言,基于回应“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这一时代之问以及探讨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到底需要什么样的能力形态以及哪些政党能力要素予以有效支撑这一重要课题,在深入考量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所内涵的系统性思维和体系化导向并由此形成的理论需求,以及党的全面领导和长期执政所形成的能力需求共同对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建设所形成的形塑作用可以认为,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是由相互联系、彼此影响、协同发展的多个综合性能力及其实践形态所构成的,具有全面性、系统性、协调性的政党能力集合或“政党能力群”。这些综合性能力及其实践形态按照其内在逻辑进行排列和组合,形成政党能力的体系性集合体,呈现出政党能力要素的“体系形态”,从而构成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体系。

    二、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体系的构成要素及其维度划分

    体系是由“相互关联的要素组成的复杂集合”,其实质是系统中各构成要素及其内在逻辑关系的综合性呈现。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体系的构成要素是由相互联系、彼此影响、协同发展的多个综合性能力及其实践形态按照其内在逻辑进行排列组合所构成的政党能力集合或“政党能力群”。基于回应中国共产党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需要什么样的政党能力要素予以有效支撑,以及诸多能力要素在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治国理政进程中所担负的职能定位和所彰显的价值意义等分析依据进行考量,政党整体的宏观维度视野下的政党能力要素可以分为基础性能力、关键性能力、目的性能力、方法性能力、保障性能力等五个综合性能力集合,每一能力集合中又包含若干与之价值指向相契合的能力实践形态,从而共同构成政党能力的“体系形态”。由此,每一能力集合及其中的诸多能力要素各自具有相应的实践指向并发挥既定的职能作用,共同统一于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价值目标之中。

    (一)基础性能力

    所谓基础性能力,是支撑政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实践支撑,亦是塑造一个充满生机活力、富有战斗力并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政党的内生性力量保障。对此,依据政党政治关系对于政党及政党体系运行的作用指向而言,党内关系、党政关系、党社关系、政党关系、政党与世界关系是政党政治时代中关乎政党生存与发展且政党所要着力处理好的主要关系范畴。与之相应,管党治党能力、政党执政能力、领导社会能力、多党合作能力、政党外交能力、网络治理能力是基础性能力的主要构成。其中,政党执政能力将单列出来在“关键性能力”中予以单独阐释。

    具体而言,其一,管党治党能力是涵盖政治立党、思想建党、组织强党、作风兴党、制度治党等党内治理手段在内的、以革除政党自身所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弊端,维护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从而提升党的领导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根本指向的一系列能力与本领的综合性呈现。其二,领导社会能力的实质是党依靠于自身组织体系以及所领导的各类群众组织作为中介力量,通过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等组织功能发挥,在遵循现代社会发展的内在逻辑以及保持社会活力的前提之下,对中国现代社会尤其是各类社会组织进行有机引领与整合,从而构建起“以政党为轴心,以政党与各类社会组织交互作用形成的多层次、多向度的组织网络载体的政党整合社会的网络体系”。其三,多党合作能力的实践指向是在党的全面领导下,以统一战线这一重要法宝所具有的战略价值为统领,以人民政协为基本载体,以团结和民主为主题引领,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为实践机制,以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为制度表现形态,推动实现执政与参政、领导与合作、协商与监督的有机统一、协调发展的政治目标。其四,政党外交能力是以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以形成“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对外工作大协同局面”为根本原则,以全方位、多渠道、宽领域、深层次的双边机制和多边机制为基本载体,以探索构建新型政党关系、搭建多形式国际政党交流合作网络、汇聚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强大力量为目标导向,涵盖议题设置力、传播辐射力、理念引领力、方案贡献力等四种实践形态在内的一系列制度、机制、过程以及手段的综合性呈现。其五,网络治理能力是以坚持党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为根本原则,以规范网络空间秩序、牢牢掌握网络空间话语为目标导向,以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以及加强网络伦理建设为实践遵循,以抵御西方敌对势力的网络意识形态渗透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作为国际价值担当,涵盖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信息化发展的驾驭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等实践形态在内的一系列过程、手段、载体的综合性实践呈现。

    (二)关键性能力

    所谓“关键性能力”是指中国共产党居于一党长期执政地位、围绕致力于实现长期执政所形成的,由相互联系的多个单项能力构成的一个内容丰富、有机互动的综合性能力集合体。对于其内容指向和实践形态,可以参照党的相关文件中涉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文本内容进行分析。以党的执政能力为核心内容指向的“关键性能力”涵盖诸多能力实践形态。

    具体而言,其一,执政理念创新能力体现于党在不同历史时期依据面临的不同环境形势、中心任务,以及对于人民地位的逐步认识和对于党和国家关系的不断深化,所制定和形成的一系列富有时代意蕴、实践特质的科学执政理念的实践过程之中。其二,执政基础夯实能力的实践指向是涵盖党的全面领导、科学执政、整合社会、政治协调、利益综合以及自我革命等一系列制度、手段及举措在内的,以不断巩固党长期执政的价值基础、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为目标指向的系统性工程。其三,执政方略调适能力建设体现在遵循长期执政规律的基础上,以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为基本原则,以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创新理论的科学指导为根本遵循,以坚持“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为目标导向,制定和实施契合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职能、国家治理现代化导向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方向的发展目标、发展主题、基本路线和战略策略的过程之中。其四,执政体制优化能力的实践指向是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基础上,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根本原则,以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为根本理念,不断适应和契合中国特色的政党—国家—社会政治关系的发展逻辑以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导向,从而为长期执政提供一个科学且高效的体制保障。其五,执政方式改进能力的实践指向是在遵循并运用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前提之下,围绕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基本原则,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根本目标,坚持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和改进党的领导与执政方式有机统一起来,从而确保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在科学化的轨道上不断推进。其六,对于执政风险防范能力而言,在一党长期执政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对各种执政风险的预判是否准确、认知是否清醒、聚焦是否精准、防范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是否稳固。由此,时刻保持执政忧患意识以不断夯实执政风险防范意识、提升执政风险防范能力,是中国共产党确保执政地位长期稳固的必然选择。

    (三)目的性能力

    政党既是民主政治的产物,也是民主政治有效运转的工具,以推动实现民主政治为价值目的。这是不容因政党性质和类型的差异、不同国家政体的差异以及意识形态的差异而忽略甚至否认的规律性认识。对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而言,江泽民曾指出:“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既是人民民主的领导者和推动者,也是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者。以始终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执政目标。“这就意味着中国‘国家供给民主之善能力’在根本上取决于中国共产党。”由此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实践和发展进程中,中国共产党的民主建设能力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进程与成效具有决定性的影响。鉴于此,所谓“目的性能力”,是基于中国共产党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核心推动力量,以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领导、支持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价值目标,在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进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能力形态及实践范畴。

    其一,民主形态建构能力。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建设以及全面实现是一个长期性过程。其中,不仅要求社会主义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以提供坚实物质力量,亦需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发展为其提供强大动力来源。对此,邓小平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这意味着,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势必要求并助推社会主义民主形态的不断建构、完善。由此必然对民主形态建构能力产生一系列实践需求。其二,民主制度完善能力。民主制度是民主形态建构、民主实践推进的重要保障。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目标,势必要求中国共产党将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摆在重要位置予以战略考量,坚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由此所形成的民主制度完善能力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基本制度保障。其三,民主实践推进能力。基于中国共产党的全面有效领导,社会主义民主实践的战略推进不仅强调过程的有序性、渐进性;而且充分注重民主实践推进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之间的协调统一。对此,考量百余年来党领导民主实践历程可以发现,从社会主义民主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发展,深刻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不断将民主理念、民主形态和民主制度切实有效转化为科学有序的民主发展战略,从而不断推动、完善和引导中国式民主的发展进程、实现方式和成长路径。

    (四)方法性能力

    所谓“方法性能力”是基于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执政目标,着眼于不断提升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的过程中,所具备的具有工具理性意义上的能力要求。基于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创新型政党的身份特质进行分析,在其价值布局之中,依据党所面临的环境形势和中心任务开展政党学习是基础工程;依靠政党学习不断进行政策调适、决策矫治、制度完善、体制改进、理念更新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是目标导向;永葆永不懈怠、永不僵化、永不停滞的改革创新精神是价值归属。由此,政党学习能力、改革创新能力以及自我革命本领在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体系的构成要素中居于“方法性”的价值地位。

    其一,政党学习能力。“中国共产党是一个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从历史上看,在中国现代化进程每一个重要时刻的启动,都是以中国共产党的学习和重新学习作为杠杆和钥匙的。”基于党的政治使命并依据党的中心任务而稳步扎实推进政党学习进程、提升政党学习能力是中国共产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动力支撑。其二,党的改革创新能力是以人民群众作为创新发展的根本动力,以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为理论指导,以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着眼于解决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原则方向,涵盖理论创新、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政策创新等治国理政各领域创新在内的一系列本领与手段的综合呈现。其三,自我革命本领。这里所谓的“党的自我革命”的内涵及外延是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为价值指向,以破除各种不利于党自身建设的顽瘴痼疾以及阻碍治国理政的各种守旧观念、深层矛盾、体制机制和利益藩篱为目标对象,涵盖政策调适、决策矫治、制度完善、体制改进、理念更新等一系列手段和方式在内的执政党革命性行为。由此,自我革命本领既包括党在推进国家治理进程中进行政策调适、决策矫治、制度完善、体制改进、理念更新所要求具备的能力;亦涵盖党的自身建设领域内以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为价值指向的一系列涉及清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顽瘴痼疾的能力要求。

    (五)保障性能力

    在中国特色的政治关系框架中,党的一切实践活动必须予以制度规范和法治保障以实现依规管党治党与依法治国理政的有机统一。进一步而言,坚持依规管党治党与依法治国理政的有机统一以为政党能力体系的治理效能发挥提供制度保障和法治保障,是实现当代中国政治关系平衡化的关键条件。这也是确立“保障性能力”的缘由所在。综合而言,保障性能力是以政党法治建设为核心价值指向,以国家法律规范和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制度依据,涵盖依规管党治党能力和依法治国理政能力等两个维度。

    其一,依规管党治党能力的实践指向是中国共产党依托于科学的党内法规理论体系、系统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党内法规实施体系、严密的党内法规执行的监督体系,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对党内法治建设的内在需要,遵循党内治理规律和一般法治原理,切实把党内法规制度优势有效转化为管党治党的治理效能,从而确保党内关系的有序和谐发展。其二,依法治国理政能力。政党在掌握国家政权成为执政党后,其所进行的一切政治活动并非难以有效规制。对此,有学者认为:“执政党也是一个法律概念。”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党的领导行为“不是恣意和任性的,它既要严格遵循国法,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又要通过党内法规对各项领导行为实行规范”。即中国共产党进行管党治党、治国理政应遵循“由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其他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和生态等领域的所有规范性文件”。由此,依法治国理政能力的实践指向是以科学规范党的执政行为和领导行为为核心要旨,以确保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法律规范的框架内依法获取和行使公权力,保证执政党与政权关系在法治轨道上合理分工、有机互动为根本目标导向,从而以政党法治建设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化进程。

    三、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体系的实现机制

    实践是主、客体双向建构的中介载体。能力要通过一定的实践载体才能予以承载和展现。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体系的实践载体是其实现机制。在此,对于实现机制内容指向的理解,可以参照执政党进行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治理工具去理解。从“治理之具”的意义上而言,二者存在价值实质、功能发挥层面上的契合性。对此可以认为,政党能力具有“过程性”,其价值实现需要机制化呈现。由此,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体系的治理效能需要通过既定的功能载体予以承载、呈现。

    (一)组织运行机制

    任何一种类型或性质的政党都离不开相应的组织特征支撑。有学者认为:“对政党组织来说,其运作的外部环境同样具有不确定性,因而,在环境中的其他组织内建立自己的组织网络同样有利于减弱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进而提升政党能力。”具体而言,组织运行机制涵盖组织嵌入与组织运作、人事嵌入与安排两种实践形态。其一,对于组织嵌入和组织运作而言,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在内的统一整体。其中,组织设置和组织覆盖是前提,组织功能发挥是关键。党的组织体系所具备的功能涵盖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等方面。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临时党组作为党支部的一种特殊形态,其是在特殊形势下确保政党能力体系的治理效能得以有效发挥的“补充性载体”。其二,对于人事嵌入和人事安排而言,党的人事嵌入和人事安排是党管干部原则在党的组织嵌入与运行中的一种实践性展现,其以“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为价值原则,涵盖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调动、干部交流挂职、干部职务任期、干部政绩考核等一系列机制和过程。党的人事嵌入与人事安排已然成为党组织吸纳人才精英的重要制度机制,为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推行提供了充足且灵活的组织依托和精英保障。

    (二)战略规划机制

    党的战略规划是指坚持长远规划与近期计划相统一、远景目标与近景目标相结合、中央规划与地方规划相对接的基本原则,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党的目标任务、战略举措进行落实分解为具体的阶段性任务并接续实施的一系列部署与行动的综合。战略规划机制包括规划治国、规划治党等两个主要方面,其中规划治国还涵盖外交战略规划这一对外实践向度。

    其一,规划治国。从对内向度而言,其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下,以程序化、民主化、制度化为价值导向,以妥善处理好中央与地方、计划与市场、速度与质量等关系为基本原则,运用战略规划、顶层设计的思维及方式来设计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时间表、路线图,并涵盖与之配套的前期研究、运行实施、组织条件、制度保障、评估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和机制在内的中国特色国家治理范式。从对外向度而言,外交战略规划是指在坚持党对对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前提下,以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核心原则,以推动构建和平共处、总体稳定、均衡发展的大国关系格局为目标导向,围绕崛起与发展两大难题的解决以及维护国家主权稳定和领土完整、维护地区稳定和全球秩序、提升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等诸多议题对党的对外工作进行整体性规划、阶段性安排、灵活性调适的一系列理念、方案、制度、机制的综合性安排。其二,规划治党是针对党的自身建设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遵循“密切联系党的政治路线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原则,坚持整体性规划和专门性规划相互配合、有机衔接,以对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以及党的建设某一领域、某一方面进行系统研判、战略谋划、周密设计、分步落实的一系列部署与行动的综合性呈现。

    (三)政策创制机制

    政党作为政策创制的主要力量,运用政策工具进行治国理政是政党执政的重要手段之一。对此,邓小平曾指出:“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如果没有政策和策略,党的路线就是空的。”将党的政策提升到“党的生命”的高度,无疑深刻彰显出政策创制对于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意义。由此可以认为,“政策治理是中国共产党实现无产阶级领导权的主要方式,也是中国共产党推动社会变革的最初的、主要的方式。”这意味着,政策创制机制是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体系得以有效发挥的关键中介之一。具体而言,在党的执政语境中,党的政策体系主要是指党的方针、路线、政策、规划、发展目标,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所明确的一系列党内“规范性文件”。将“党的政策”使用“规范性文件”的表述予以表达意味着,政策在一定意义上具有“法”的价值特性。对此,有学者认为:“政策作为法的临时形态,从一开始就具有法的精神,其规范范围是无区隔的,规范效力是平等的。”对于政策与法律的关系,习近平曾指出:“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由此可见,因政策具有“法”的特性或曰存在“政策的法律化”现象,所以政策创制亦具有规范、保障与纠偏的功能,从而确保政党能力在合理空间内有效规范地发挥。

    (四)制度创设机制

    制度创设是确保执政党各项理念和政策落实的重要手段。实现良法善治是执政党进行制度创设和制度优化的价值目标。尤其是在改革进程中,要高度重视制度保障的作用,强化制度权威并厚植制度文化以凝聚改革共识和改革力量。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现代制度建构的核心力量,其基于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内在要求,赋予中国现代制度以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和党的领导根本规定性,建构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并在此过程中锻造出强大的制度创设能力。党的制度创设机制以及制度供给能力不仅是决定其政党能力体系效能的重要变量,也是影响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以及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成效的重要因素。其中,制度创设机制涵盖制度缺失定位、制度矛盾分析、制度方案设计、制度实施供给、制度落实执行、制度反馈与纠偏等一系列实践范畴。“这些制度供给过程机制的反应速度、运行水平与输出效果是衡量执政党制度供给能力强弱的重要指标。”当前,“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已然成为中国共产党强大的制度创设机制以及制度供给能力的鲜明标识,并在执政实践中不断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五)法治保障机制

    从政党、国家与社会的自主性而言,有学者认为:“就效力范围而言,由领导—执政逻辑所决定着,很多党内制度的力量边界不可能限定在党内,而是以方针、政策、决议、指示等制度化形式延伸到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各个领域,理论上就存在效力无限扩张化的潜在风险。”由此就一般性意义而言,执政党天然地具有集权和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倾向。对此,有学者从法治与政党的关系角度提出“政党反抗法治”的观点,认为政党反抗法治是指政党从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试图改变、改革并控制法律使其有助于自身利益实现。这意味着,政党能力非理性扩张的风险客观存在,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导致部分民族国家内政党、国家、社会之间关系非平衡化的重要诱因之一。对此,确立法治保障机制是保障政党能力的有效发挥、纠偏政党能力无序扩张的重要工程。

    具体而言,法治保障机制涵盖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内部约束与国家法律体系的外部规范两个实践范畴。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中国共产党制定的旨在规范自身行为的内部规范,它“严”于国家法律;而国家法律体系作为依靠国家强制力实施的正式规范,位阶“高”于党内法规。从两者的价值构成而言,其均体现出理念与规则、秩序与发展的有机统一,即在一系列规范政党行为的条文和规则背后,还蕴涵着公平正义、民主平等、科学理性、协调有序的理念及原则。法治保障机制的实践指向在于依据并依托于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法律规范对政党能力体系中各治理主体的实践活动进行有效规范,核心内容是对党员权利予以有效保障和对公权力予以有效制约,从而确保党的各项行为活动规范有序运行。

    四、余论

    面向未来,开展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体系问题研究,应秉持创新性思维、开放性视野进一步开展接续性研究。

    第一,进一步明确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体系中某些关键性要素支撑。在对政党能力体系的构成要素进行学术划分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归纳、总结认为,政治领导能力、思想引领能力、民主发展能力、法治践行能力、制度规范能力是其中的五种关键性能力要素。未来还需深入探讨五者在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体系中的职能定位、发展走向以及相互之间的内在关系。此外,从学理性创新的角度而言,对于其构成要素的划分并不意味着仅此一种划分方法抑或划分维度。对此,还可以从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中的“政党能力”、新型举国体制中的“政党能力”,政党—国家—社会关系中的“政党能力”等三个维度对其构成要素进行进一步探讨、归纳,从而构建一种新的学理框架。

    第二,探讨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体系与国家能力之间的内在关系,从而进一步拓展研究边界。当前,政党能力与国家能力的关系问题也已得到学界诸多关注。可以认为,基于中国共产党在当代中国政党—国家—社会政治关系框架中的核心地位与主导角色,政党能力与国家能力的关系问题躲不开、绕不过。进一步而言,研究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体系问题需要将其置于一定的研究坐标或研究视域之下来进行整体性把握,由此才能有的放矢。因此,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体系问题需要与中国国家能力构建问题相对接。即确立中国特色的政党—国家—社会框架下的“政党—国家能力”的概念命题及研究范畴,探讨如何从政党能力体系出发建构国家能力以使其化潜为显,以及国家能力建构对政党能力体系产生的实践需求等问题,从而对二者的内在融通关系有一全面深刻把握。

    (注释略)

    文章来源:《科学社会主义》202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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