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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飞:新中国政党制度的发展与社会稳定关系探析

    发布日期:2012-10-23 作者: 浏览次数:

    新中国政党制度的发展与社会稳定关系探析

    刘 飞

    【摘要】成熟的政党制度是现代国家社会稳定的保障。新中国成立后,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符合中国国情,有利于社会稳定。中国共产党是居于领导和执政地位的政党,是社会稳定的主导力量,也是中国政党制度的领导核心。无论是因社会稳定的需要而完善政党制度,还是以政党制度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关键因素都在于完善党的领导及其体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稳定模式实现了由传统到现代的变迁,中国政党制度围绕社会稳定的外在压力、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内在需求而发展,体现了中国政治体系的开放性,中国政党制度仍具有发展完善的制度空间;应该以政治监督和协商民主为发展方向,推动中国政党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关键词】新中国 政党制度 社会稳定

    社会稳定是指社会生活和秩序的安定、有序、和谐,是人们通过自觉干预、控制和调节而达到的社会生活和秩序的动态平衡状态。社会稳定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秩序的稳定等,其核心是政治稳定。社会稳定最终表现为一个社会中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发展及其关系的科学性、稳定性与适应性。政党是现代政体区别于传统政体的独具特征,政党制度是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核心,是指“一个国家关于政党地位、政党结构及政党活动规范的总称,所反映的是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以及政党自身、政党与政党、政党与政权、政党与社会间的关系模式及其运行机制。”[1]社会稳定是国家建设的前提条件,“深思熟虑的国家建设与政治发展应该从国家与社会内在要求及其相互作用中,选择和确立适宜的政党制度”[2]因社会稳定的需要而推进政党制度建设,因政党制度的发展而维护社会稳定,是政党政治的重要内容;社会稳定是观察政党制度的重要视角,政党制度构成社会稳定模式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社会稳定与政党制度的关系

    政党与政党制度的形成与发展都与社会稳定的需求密切相关。首先,现代政体要实现政治稳定,成为政治制度化水平高的发达的政体,其关键是组织大众参与的政治制度的性质,“现代政体的独具制度……就是政党”[3]。现代政党的产生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现代国家制度发展的产物,如英国的政党是在英国议会制度运行中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政党的作用相比政治制度的传承和延续是第二位的,是补充制度的力量;但只有政党才能实现传统政体从观念到制度的现代转型,因而政党是必不可少的。二是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政党是为确立和建设现代国家制度而诞生的,在此情况下,传统政治体制是软弱的,甚至处于崩溃状态,政党就不仅仅是辅助性组织而是合法性的源泉,政体的稳定直接依靠政党的力量。无论哪种情形,“那些在实际上已经达到或者可以被认为达到政治高度稳定的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至少拥有一个强大的政党。”[4]其次,政党从“冲突的力量”转化为“整合的工具”就是现代政党制度形成的过程。“所有的复杂社会都是以内部高度的紧张和冲突为特征的,所以达成共识的制度和价值观对这些社会的生存来说是必要的条件。”[5]因此,“建立正常的渠道使一些相冲突的利益得以表达,这有助于民族国家结构的稳定。”[6]政党制度就是这样一种渠道。从词源上理解,政党源于“部分”,在其发展初期意味着一个政治实体中的分裂、冲突和对立;但是,从政党出现到政党制度的形成,政党活动日渐纳入国家建设的制度框架中,政党从“冲突的力量”转化为“整合的工具”,从“宗派性的部分”转化为“作为整体的部分”,从分散性、甚至是分裂性的力量向表达性和整合性的力量转化。萨托利指出,现代政党正是基于这种转化,才逐渐从被人们唾弃的对象转变为被人们承认和接受的对象。这样的政党对于社会的发展稳定,多少都包含有积极的功能与作用。

    政党制度为什么有利于社会稳定?亨廷顿基于对政治参与和政治制度化关系的分析,认为原因有二:其一,强有力的政党体制能够有效扩大政治参与,从而先发制人使紊乱或革命的政治活动无法展开;其二,缓解和疏导新近动员起来的集团得以参政,使其不至于扰乱体制本身。“这样,一个强有力的政党体制就为同化新集团提供出制度化的组织和程序。这样一种政党制度的形成是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政治稳定的先决条件。”[7]政党制度的成熟与政治制度化成正比,因而成为社会稳定的重要制度保证。从政党制度和国家建设的关系分析,现代国家建设的逻辑要求实现制度化和一体化,“它们相互依存、相互作用:一体化是制度化的前提,制度化是一体化的保障。”[8]达到这两个要求,国家则能协调和化解各种矛盾和冲突,将政党活动纳入稳定有序的制度框架是国家建设制度化和一体化的必然结果,维护社会稳定也就成为政党制度的职责。“从现代国家建设的角度来看,不管政党制度是在什么情况下、以什么样的形式确立,其内在的倾向都是共同的,就是最大限度地创造国家整合,减少党派无序纷争所可能带来的社会分散和国家分离。这也就意味着政党制度的形成,既是基于国家立场的政党合法化过程,同样,也是基于国家立场的政党整合过程。”[9]

    总之,维护社会稳定是政党制度发展的价值取向,是成熟的政党制度发挥其职能作用的必然结果。一个不稳定、不合适的政党制度能摧毁一个好的政治制度;稳定的、适合本国国情的、成熟的政党制度是政局稳定的关键。成熟的政党制度能够履行以下职能:其一,价值导向,政党制度是意识形态供给的重要渠道,在一定政党制度架构下,各政党遵循一定的规则进入政治系统,通过政党博弈或合作使社会各阶级、阶层、成员对国家的基本制度和价值观念、政策原则形成共识,提高政治认同,确保政治秩序的稳定;执政党倡导的价值一般与社会的核心价值相一致,从而有利于引领国家和社会发展方向。其二,表达和整合民众利益。政党制度规定了各政党以及政党与整个政治制度之间的关系,从而为利益的整合与表达提供了制度化的渠道和平台。政党把所代表的民众的利益变成党的主张,并尽可能使之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政府的公共政策;有助于制定并实施有效的政策是衡量政党制度成熟的重要标准。“通过合法竞争的方式整合社会成员的利益,协调社会关系使社会平稳有序地发展,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主要政党制度发挥整合社会作用的主要形式。”[10]政党轮流执政的区别在于政策的差异。无产阶级政党的表达和整合职能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特点,革命战争年代,通过系统的理论、明确的革命目标、严密的组织、严格的纪律、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来教育、动员社会大众参与革命。新政权建立后,党建国家的逻辑不仅可以继续凭借原有的制度因素获得权威,而且可以利用新的政党资源,包括国家政权的力量推动社会整合,实现各种社会发展目标。其三,精英录用。精英录用是保持政党生机活力的助推器,政党制度影响到精英录用的方式、方法和标准,关系到执政党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成熟的政党制度有利于政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制度化更替,维护政局稳定。其四,政治监督。政治监督的主要目的是保证权力的廉洁和高效运行,防止权力腐化和堕落,政党制度架构下的政治监督主要体现为对政党权力的相互制约。竞争性政党制度相比较非竞争性政党制度对于政治监督的制度安排有较大差异,但二者都应体现权力制衡的原则和要求,防止社会整体利益遭到侵害。成熟的政党制度通过一系列适合本国国情的制度安排,使政治权力合法地掌握在统治阶级手中,增强政权合法性,从而有助于社会稳定。在政党政治主导的现代国家,其国体、政体可能存在较大差别,但是适合本国国情的成熟的政党制度因其内在职能总是被视为社会稳定的保障。

    二、传统社会稳定模式的形成与中国政党制度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是居于领导和执政地位的政党,是社会稳定的主导力量,也是中国政党制度的领导核心。无论是因社会稳定的需要而完善政党制度,还是以政党制度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关键因素都在于完善党的领导及其体制。中国政党制度包括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其核心在于党的领导。理解中国政党制度的关键是完整理解党的领导,党的领导不仅包括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而且包括对整个国家政治生活的领导。中国政党制度的变革更多表现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方式的改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发展围绕完善党的领导展开,表现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结构不断开放的过程。

    中国政党制度有利于国家统一和社会的安定团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马列主义政党合作理论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近代各政党力量在政治博弈中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政党政治模式的必然结果,是与新中国国体、政体相适应,有利于国家长治久安的政党制度。首先,维护社会稳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是历史经验的总结。辛亥革命后,中国先后经历过多党制和国民党一党专制,由于缺乏广大人民群众支持的成熟的国家政权和制度,中国始终处于内部割据、外敌欺凌的混乱状态。历史证明,中国要成功开启现代化建设必须有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整合力的成熟的核心力量。各民主党派也意识到中国的现代化以及长治久安的政治局面需要一个强大的权威来领导,中国共产党就是这样一个领导者和核心力量。其次,中国社会性质和社会结构决定了任何政党要支撑起中国革命和现代化的发展,都必须建立广泛的同盟。中国共产党把统一战线作为增强党的领导,实现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法宝。统一战线围绕党的领导展开,凝聚各种积极的政治力量,在多元整合的基础上实现国家的统一、协调和稳定。最后,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要求中国共产党创建聚合各方力量,协商建国,共享政权的开国之路。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代行全国人大的职责,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同时也宣告了中国政党制度的确立。

    立足于中国国情和中国政党制度的发展基础之上,中国传统社会稳定模式形成。新中国成立后,面临严峻的政治军事威胁、困难的财经状况、落后的文教事业、各种丑恶现象的存在,社会动荡不安。党领导人民在巩固新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致力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逐渐形成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中央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从组织建构上看,中国共产党以各级组织为核心对社会进行组织化建构,党组织周围聚合了多层面、多类型的组织,形成富有活力的“中心——外围”结构的组织网络,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即包括在这个外围层次中;社会融于国家之中,中国共产党及其掌控的组织成为中国社会几乎是唯一有组织的力量,进而成为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基本稳定的唯一力量。基于这一力量的存在,即使发生了“大跃进”那样的经济灾难以及“文革”那样全局性的政治动荡,国家的统一和建国后形成的社会基本结构并未动摇。建立在文化认同基础上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同构,形成社会稳定的基础,以强力控制为特征的社会稳定模式形成。

    在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的社会稳定模式下,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走过了一段曲折的发展历程。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较好的党际关系带来了国家政权的稳固和现代化建设的良好开端。根据《共同纲领》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人民政协行使代议会的职权,其最卓越的功勋是制宪建国,成为“共和国之母”,建立了多阶级联合政府,不仅赋予新政权合法性,还为新中国政制奠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成为国家建设的强大政治资源和政治保障,有效地推动了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和‘三反五反’等政治运动的开展,巩固了国家政权,推动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1956年4月25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作了《论十大关系》的讲话,提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中共中央接受了毛泽东的意见,正式确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为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关系的方针。1957年春,中国共产党为正确处理人民矛盾,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开展整风运动。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在某些问题上存有争论;与此同时,国际上出现了反共反社会主义逆流,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错误地估计了当时的国际国内形势,借整风之机掀起了一股反共产党反社会主义的思潮。中国共产党联合各民主党派掀起了反右派斗争。但是,中国共产党没能对争议做出正确判断,导致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党际之间良好的发展态势受到强烈冲击。也使共产党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将民主党派边缘化。而随后持续10年之久的“文革”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严重灾难,政治生活陷入极度混乱状态,多党合作、政治协商遭受严重破坏。

    实践证明,建立在这种政党制度基础上的社会稳定模式是脆弱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体制仍不健全,党政不分,党内民主不能有效展开,权力缺乏监督,种种弊端削弱了党的领导,隐藏着巨大的执政风险;执政党在路线、政策正确的情况下,能够集中力量办成许多大事,但是,一旦对国情和形势的判断出现偏差和失误,造成路线、政策的错误,则会带来严重的后果,甚至政治动荡。非竞争性、非对称性政党体制的特点决定了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基本被定位为统一战线性质,其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重不足,对政局的影响是有限的。实践证明,这一时期,中国的政党制度不能阻止中国共产党犯大的错误、路线性的错误。如何预防“文革”那样的社会动荡仍然是中国政党制度发展完善的政治目标。

    三、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稳定模式的转换与中国政党制度的发展

    自戊戌变法以来,中国经历过的数次政治改革几乎都是短命的,改革、反改革、革命、动乱,中国近代政治发展始终在上述循环中度过。新中国建立后,也几度试图通过改革推动国家建设的理性化、制度化,这些努力多被领导层发起的群众性运动所中断。1978年以来,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发动的政治改革,运用渐进增量的模式和方法,摆脱了以往改革的历史宿命,历经三十余年而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虽有短时波折,但是改革始终在社会稳定中持续进行。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中国共产党汲取建国以来尤其是“文革”的经验教训,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稳定模式,完善党的领导体制,不断加强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内的国家建设是社会稳定的内在原因。

    (一)改革开放至党的十六大:传统社会稳定模式的延续及中国政党制度的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国共产党开始全面认真地纠正“文革”中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开始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征程。“在‘文化大革命’十年动荡的条件下,中国的政治改革是中国领导人为重建政治合法性的理性选择。改革是以政治稳定为现实目标的。”[11]中国共产党充分利用原有体制的发展空间实现工作重心的转移,释放经济、社会的发展活力;在“文革”中遭受破坏的各项政治制度得以恢复,包括党的中央领导机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行政制度和政党制度等,为社会稳定提供了制度保障;逐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保障。以上变革都可以概括为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政策的成功。从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角度,其最显著的变化是恢复和发展了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重新确立了正确的组织路线,恢复了党的集体领导体制,健全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规党法,严肃党纪。总之,中国共产党无论是治国理政还是自身建设都为社会转型的不确定性和各种风险提供了主导力量和安全保障。

    党的领导的改善为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开辟了政治空间。这一时期,多党合作和政治协的各项职能得以恢复和发展,对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1979年,邓小平在五届全国政协二次会议开幕词中指出,我国的各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12]基于“文革”的惨痛教训,人民政协的监督职能不断完善,邓小平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继续需要政协就有关国家的大政方针、政治生活和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各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实行互相监督,发挥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13]其论断使民主监督不再局限于政党之间,而是扩展为国家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1982年12月,在中国共产党第12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把对民主党派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正式提出了“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概念,并且把完善这个制度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1989年春夏,极少数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利用党在工作中的失误和人民群众对物价上涨、腐败等现象的不满,制造反革命暴乱。在取得平息反革命暴乱的胜利后,全党进行了认真反思,1989年12月,针对国际和国内形势出现的新变化,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中国的政局要稳定,就必须稳定(多党合作)这个格局。”[14]1989年12月30日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意见》指出“充分发挥和加强民主党派参政和监督的作用,对于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持国家长治久安,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15]《意见》首次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基本制度稳定是我国社会稳定模式的根本原则,从改革开放到1989年《意见》形成,政党制度逐步嵌入政治制度,直至提升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这具有里程碑意义,不仅有利于社会稳定,而且为中国政党制度本身的稳定性提供了政治保证。

    20世纪90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确立,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许多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也在孕育。从十四大提出“兼顾效率与公平”到十五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实际上是对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政策的补充与重申。这一时期,市场化改革加快,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格局形成;再加上国有资产改制、权力寻租、房地产等产业的财富扩大效应等原因,使贫富分化进一步加剧。同时,城乡和地区差距扩大、减贫速度趋缓、生态环境恶化、腐败等问题构成社会稳定的隐患。中国共产党继续按照社会稳定的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创新和完善党的领导,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党的建设总目标,要“努力把党建设成为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能够经受住各种风险、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马克思主义政党。”[16]党的十五大提出“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的历史性课题;正式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三讲教育。在科学判断党的历史方位的基础上,提出并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倡导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政治体制改革确立方向,为完善党的领导提供了更大空间。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继续发展,1992年中共十四大把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将多党合作制度写入宪法。1994年《政协章程修正案》把参政议政列为人民政协的一项主要职能,反映了人民政协制度的新发展。1995年,中共中央转批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对政协职能的内容、形式、程序作了具体规定,使人民政协的职能范围和管理公共事务的领域进一步扩展。1997年中共十五大把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列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作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基本内容之一。1999年9月22日,江泽民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50周年大会上作了《人民政协继往开来的方向和使命》的讲话,指出“人民政协只有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把自身的工作融入维护祖国统一和实现祖国现代化的宏伟事业中去,才能不断以新的光荣业绩走向未来。”[17]“希望人民政协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进一步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工作,维护社会政治稳定。”[18]2000年召开的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指出世界上存在不同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衡量中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要立足国情,“一是看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是看能否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与优势;三是看能否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四是看能否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19]因社会稳定的需要而推进政党制度建设的思路更加明确。

    这一时期,社会稳定与政党制度的关系遵循了以下逻辑:以四项基本原则保证党的领导以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根本政治保障;在此前提下,实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具体体制机制的开放性和灵活性;提高党制定和运用路线、方针、政策治国理政的能力,“如果西方式民主更多表现为政权轮替,那么中国则更多地表现为政策‘轮替’”[20];把政局稳定、人民团结作为衡量政策正确与否的重要标准,实现基本制度的稳定性、体制机制的开放性与政策的灵活性的统一;路线政策确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培养德才兼备的干部不仅包括共产党的干部,也包括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代表性强、同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党外干部队伍;辅之以党的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在政策制定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对执政党权力和国家权力的监督作用更加重要。维护社会稳定在这一历史时期的最大的成功是党的工作重心从阶级斗争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经济发展为社会稳定提供了强大支撑。这一阶段,维护社会稳定的领导体制和组织架构仍然带有浓厚的传统社会稳定模式的特征,侧重于运用国家权力维持政局稳定,依法治国还不完善。“中国的稳定是以‘人民民主专政’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从中国政治文明建设进程看来,‘民主’仍显弱势,‘专政’更具根本。[21]在这种状态下,地方政府以“维稳”为借口侵犯民众的合法权益、破坏最基本的社会规则已非常严重,危害极大,传统社会稳定模式已不能灵活应对日益变化的社会现实,新的社会稳定模式呼之欲出。

    (二)党的十六大至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形成新的社会稳定模式,为中国政党制度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

    2002年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超过1000美元,这是一个经济起飞和矛盾凸显并存的时期,也是亨廷顿所说的经济发展中等水平阶段,是最容易因为经济发展而引发政治动荡的时期。中国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这一现代化发展规律。从社会冲突类型的变化角度分析,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冲突经历了以知识精英为主体的进取性争权运动向以工农为主体的反应性维权活动的重要转变。”[22]前者的显著特点是在民主和法治的旗帜下重构社会价值和政治体制,而工农维权并不直接冲击社会核心理念,而是在传统的政治话语和法律框架内维权,这类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大多是发展中的问题,是人民内部矛盾,需要用发展的方法而不是专政的方法去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要求中国共产党回答“什么是发展、为什么发展、怎样发展”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科学发展观思想应时代的需要而形成。从十六大至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国共产党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逐步形成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民生是和谐社会之本,而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应有之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使社会充满生机和活力,又要保持社会的稳定团结;既保证效率,又要体现公平;既不回避各种社会矛盾,又要善于区分、化解矛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可以理解为中国应对社会转型而形成的新的社会稳定模式。当然,新的社会稳定模式与传统社会稳定模式并不矛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仍然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党的领导及其权力组织架构仍然是社会稳定体系的主导力量。如果说传统社会稳定模式侧重于以国家权力的强制性来维护社会稳定,那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依靠保障公民权利来实现社会稳定。换句话说,维护社会稳定不仅靠专政的力量,还要依靠建设来实现,社会稳定也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更加全面地理解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形成了以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为主线的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这一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对于社会稳定问题的理解更加深入,更加注重全局,更加注重从根源上解决稳定问题,‘以人为本’、‘政治文明’‘和谐社会’、‘科学发展’使中国共产党从治国理念上逐步从注重‘有效性’转向更加注重‘合法性’,这对于形成动态、和谐的社会稳定格局具有深远意义。”[23]

    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取得新的进展。2002年中共十六大把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2004年初,胡锦涛同志作出重要指示,要认真总结多党合作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着眼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扎扎实实把我国多党合作事业推向前进。2005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出台,总结了1989年《意见》颁发以来中国政党制度的实践经验和成功做法,从政治文明建设的高度加强政党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提高了中国政党制度主动适应经济社会转型的能力。2005年《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政党制度的职能是意在“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重申了能否保持国家政局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是衡量政党制度的重要标准之一。2005年《意见》明确指出“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协商于决策之前的规定意味着政治协商不再依赖领导人的开明程度和认识高低,而成为具有实质性的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使中国政党制度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2006年2月8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24]虽然协商民主在中国政治生活中早已存在,但是协商民主正式成为中国的一种民主制度是由中国政党制度在政治运行过程中孕育出的。两种民主形式拓宽了中国民主发展的路径,有利于提高人民政协的社会整合能力,促进社会和谐。2007年11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归纳了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价值和功能: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维护稳定。“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以合作、协商代替对立、争斗,避免了政党互相倾轧造成的政局不稳和政权频繁更迭,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内耗,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这一制度既有利于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又有利于各民主党派的广泛参与,能够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25]随着中国政党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发展,中国政党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主动性日益提升。

    四、余论

    中国政党制度的发展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缩影,其进程足以说明中国现存的政治架构虽然还存在诸多问题,但已经形成一个开放性的体系。在以人民民主为取向的政治体制改革框架下,中国政党制度围绕社会稳定的外在压力、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内在需求,仍具有发展完善的制度空间。

    中国政党制度中的政党监督问题与社会稳定的关系最为密切,这是中国历史经验的总结。如果说,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主要从“公民权利”和“参政党权利”的角度提高党的决策科学化水平,提高党的领导和执政能力;监督问题则是要从“权力制约”的角度完善党的领导。从历史上看,党的领导出现失误,尤其是党的权力缺乏制约和监督是中国社会稳定的最大危险。改革开放以来,中央领导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避免重蹈“文革”那样的全局性的社会动荡。“集中力量办大事”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而这一优越性的基因缺陷在于对权力的制约,这也是目前中国社会诸多矛盾和冲突的根源。目前,中国政党制度中的政党监督仍然是其最薄弱的环节,其重点在于参政党对执政党的监督。如何建立、完善各种监督制度,是中国政党制度发展完善的方向。

    人民政协作为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主要机构,其发展围绕“团结和民主”展开,相比较团结职能,其民主职能开发不足。毛泽东认为跳出兴衰周期律的法宝是民主,开发协商民主能够为有效制约权力开辟新的民主空间,构成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中共真正的危机并非利益代表的危机,而是利益表达的危机。”“要消除党所面临的统治危机,光讲利益代表是不够的,光代表那些已经表达出来的利益更不够。”[26]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有效拓展了表达的渠道,而且通过参与政策制定的过程进行利益整合,履行利益代表职能。“可以说,中国实行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已经从基本制度安排和政治运行机制方面建立起了协商政治的框架体系,人民政协的存在也为协商民主的成长提供了组织平台和政治资源。”[27]政党制度“不是做成的,而是长成的”,[28]但是,政党制度的发展仍然需要一定的价值引领。在“团结与民主”的引领下,协商民主作为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益的补充,有利于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更好地维护社会动态稳定,为中国政党制度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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