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民主在我国政党制度革新中的价值考察
刘树燕
(山东大学政党所山东省委党校党史部 )
20世纪90年代以来,互联网带动下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把人类推进到信息社会(也称网络社会),人类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思想等各个领域发生深刻变革,开辟人类生活的“第四空间”——网络空间。网络空间的政治化和民主化,给现实政治和现实民主带来巨大影响:为民主政治发展提供新的环境、机遇和条件。政党制度作为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和载体,它与政治化、民主化的网络之间的互相影响和依赖不言而喻——网络民主影响政党制度的生存环境、政治生态、作用途径,政党制度适应、引导、规范网络民主的发展。本课题重点考察网络民主在我国的发展态势,考察网络民主在我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革新中的双向价值,从而为利用网络民主推进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革新提供支持。
一、网络民主的内涵与特点
网络民主(Cyber Democracy)作为一个正在崛起的新事物,具有自身的内涵和特点。
(一)网络民主的内涵
网络民主,顾名思义,是以网络(本研究中主要指国际互联网,英文Internet)为媒介的民主形式。国内外学者对网络民主的概念、内涵,都给出了自己的见解。1995年,美国学者马克·斯劳卡(Mark Slouka)最早提出“网络民主”一词,他认为网络民主是以网络为媒介的民主或者是在民主中渗入网络的成分。同年,美国学者里克·亨德森(Rick Henderson)在谈及美国电子化议会改革时,也使用了“Cyberdemocracy”[①]的概念。在吸收国内外成果基础上,本研究将网络民主的内涵界定为:政治主体以互联网新技术平台为支撑,在网络空间内进行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治理等政治表达和政治参与的一种新型民主形式。这种新型民主形式与传统的现实民主形式不同,它至少包含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对现有民主形式的推进,即利用网络技术实现民主信息的公开化、共享性,诸如电子投票、电子选举、电子政务、网络监督都属此类;二是对现有民主形式的巩固和重塑,即强化直接民主,重塑传统民主形式,如代议制民主;三是催生新的民主形式,如发生在网络空间的民主协商、民主对话、在线交流、在线政治等。
(二)网络民主的特点
网络民主发端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网络民主活动及实践,伴随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及互联网的崛起,对中国的改革开放尤其是21世纪的中国影响巨大,学界和政界对网络民主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从已有对网络民主的研究,及近年来网络民主实践的现实分析,网络民主的主要特点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实践主体:网络“电子人”的平等特征
在互联网这样一个跨越时空的电子公共空间内,网络民主突破了传统民主形式民主主体理论上平等与实践上“不平等”冲突局面的束缚,改变了传统民主形式基于“信息垄断”造成的实践中对民主的伤害,实现了更深远意义上的民主参与主体的平等性。“活动主体的扩大化、多样化冲破了传统主体由社会职务地位、职业等阶层形成的社会秩序结构,形成了‘电子人’之间话语权上的相对平等”。[②]“互联网的平等性使民众的民主权利更有保障”[③],网络空间主体——网民的自由言论权得到实践。网络空间的平等性并非是绝对的。与现实中的社团、政党组织、政治团体相比较,平等性是网络政治空间的典型特征,但这种特征不能绝对化。
2、实践途径:网络政治互动特征
互动,在原意上指的是不同主体之间的一种使彼此发生作用或变化的过程,是一种相互之间的影响和关联。网络民主特有的支撑平台——互联网,是决定网络民主具有政治互动性特征的基础。在任何主体——普通网民或政治家眼里,互联网某种意义上都是“互动”的代名词。正因为如此,人们才不打折扣的相信阿拉伯·希伊和曼纽尔·卡斯特在“从媒体政治到网络政治:因特网与政治进程”章节中所做的结论:“因特网的附加值在于它的互动性和自治通信的潜力”[④]。网络民主拓展了网络空间内不同主体之间互动的广度和深度。互联网社会在为网络主体提供信息交流空间的同时,以匿名或实名的方式为不同主体之间的互动提供了最基本的支撑。
3、实践过程:民主新路的开放、直接、便捷、廉价以及全面特征
观察网络民主的实践过程,有几个相对具体的特征比较显而易见,即网络民主作为一条与传统代议制民主不同的民主新路的开放性、直接性、便捷性、廉价性以及全面性。这些特征既是网络民主与传统民主形式的差异,更始网络民主较之其他民主形式所具有的优势。网络民主的开放性、直接性、全面性,与便捷性和廉价性一起,改变了民主参与主体的互动结构和参与模式,逐步实现了人类从古希腊、罗马以来,一直追求的民主梦想。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可以说网络民主实现了民主政治从“黑箱模式”到“新群众路线”[⑤]的重大转变。
4、实践效果:现实功能的双重特征
对民主政治而言,网络民主实践是一把双刃剑,既有正向价值,也有负面作用。
网络民主的积极价值。网络民主“天然地符合民主精神”——“因特网像一张‘不放过任何东西’的庞大的蛛网,它所具有的对信息的收集、存储、传递和处理能力,对打破政治生活领域内的信息垄断和由此衍生的集权控制,潜在地具有颠覆作用;它扩大了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天然地符合民主精神”[⑥]。这是网络民主所具有、其他民主形式无法比拟的巨大优势。正是在这样的优势下,民主主体才有可能实现平等、真实、充分的信息共享和政治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
网络民主的负面效应。一是它依然可能造成新型的不平等——数字鸿沟的存在。“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定义,数字鸿沟是指不同社会经济水平的个人、家庭、企业和地区在接触信息通信技术和利用互联网进行各种活动的机会的差距。”[⑦]这种差距有可能使一部分政治主体不可抗拒地失去了网络空间政治参与的权利,造成了网络空间民主实践上对“天赋民权”的事实剥夺。二是网络空间远未达到理想的程度。“理想的公共领域绝非单一、普通的公共概念,而是能够开放给弱势者表达不同意见,容纳多样的意见表达,丰富公共论坛的多元性。在此公共领域意含传媒应提供开放的公共论坛,尊重弱势社群的发言空间,呈现多元化的报道,以彰显公共领域的精义及多元社会的理念”[⑧]。从我国网络空间当前的发展态势分析,它显然无法为网络民主提供符合这一标准的理想空间,从而使网络民主的效应打了折扣。三是“群体极化”以及网络暴政依然存在及后果严重。“群体极化”和网络暴政都是网络空间不完善不理想的集中表现,会导致网络少数失去作为网络主体平等性的结果,从而使网络民主失去其本质中最基本的要素,凸显网络民主的消极效应。
综合上述网络民主的主要特征可以看出,作为媒介与民主的一种新型关系及作用形式,网络民主并非独立于民主之外,而是媒介与民主的新结合,它是对传统民主与媒介关系如广播民主、电视民主的发展和推进,是媒介与民主关系的新拓展。网络民主的主要特征,是对传统民主及媒介与民主关系形式的延伸、强化或重新解读。
二、网络民主在我国的发展
1994年,中国接入国际互联网络,民主与媒介关系在我国迈入新阶段。在马克·斯劳卡将“虚拟现实的政治”界定为“是指那些有可能永远地模糊真实和虚幻之间的界限的技术,将给政治带来的影响”[⑨]时,人们早就意识到技术对于政治或政党而言,绝不仅仅意味着简单的科技进步。对于我国政党制度而言,接入互联网意味着一个新的全球化的开始,它带来的信息化社会的参与和监督、分化和整合,都是标志性的。
(一)我国网络民主兴起的原因
20世纪80年代,网络技术在我国的发展启动了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信息化管理步伐。90年代,世界信息高速公路建设突飞猛进,我国也启动“金桥”、“金卡”、“金关”、“金税”、“金盾”等重大信息化工程。以信息化技术发展为基础,我国互联网技术经历了“试验——起步——快速发展——全面加速发展”四个阶段。与上述互联网发展阶段相适应,网络民主经历了准备阶段(1994~1995年)、萌芽阶段(1996~1998年)、兴起和初步发展阶段(1999~2002年)、深入发展阶段(2003年至今)四个时期[⑩]。综观上述内容,网络民主在我国获得发展的原因,与转型期我国民主政治发展阶段和程度密不可分,综合起来,主要集中在我国公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和保障上。经过60多年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均获得巨大发展,但与这些基本制度相匹配、能够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人民权利尤其是参政议政权利的实现路径尚不足以满足人民的民主权利要求,与人民主权地位不相称。转型期,人民群众的这种潜在的民主愿望实践路径不足,导致大家把民主实践目光转移到形式多样、方便快捷、成本低廉、传播迅速的网络空间来。
(二)我国网络民主的发展态势
严格来说,网络民主发展第一阶段——准备阶段,还算不得有网络民主。初始阶段的网络接入和计算机价格使大部分人都在互联网体系之外,能够享受互联网“高贵”资源的到1995年底也不过约10万人左右,普通公众无法拥有互联网带来的政治参与机会。网络民主的萌芽阶段——第二阶段,互联网才对我国公民的政治生活有了实质性影响。我国的精英界开始广泛接触互联网,并表现出强烈的政治意识,他们在政治体制之内寻求以网络为平台的参政议政机会,中国的网民数量也急剧增加。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1999年1月份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网民数量已经由1995年底的10万多人发展到210万人[11]。1999年之后,我国信息技术在更大更广的范围内普及,与之伴随的是我国网民数量的爆炸式增长,如下图。
1999至2002年我国网民数量变动表 单位:万人
年份
| 1999年
| 2000年
| 2001年
| 2002年
|
数量
| 890
| 2250
| 3370
| 5910
|
在这一时期,更多的网民参与到虚拟空间的参政议政活动中来。从1999年美国导弹袭击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到2001年“中美撞机事件”,网络上的抗议浪潮和其他政治言论风起云涌,各种“抗议论坛”、“强国论坛”里的帖子风生水起,在国家事务中充分地表现出我国民众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表现出网民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2003年开始,网络在我国公民的民主政治参与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至2005年底,网民人数突破一亿,我国网络民主也发生大改变。从2005至今,我国网民的数量近乎成倍的增长,既反映我国信息化速度的加快,也体现我国公民对虚拟公共空间政治参与的热情。到2008年2月份,网民数量就达2.21亿,超过美国居全球首位[12]。至2012年7月,我国网民数量达到5.38亿,与15年前我国网民数量相比较,我国网民规模扩大了867倍[13],位居世界第一位。在这一阶段,网民对网络事件的关注不仅仅重点关注国际,更随着上网时间的增多,关注的目光开始更多的集中到国内事务上来。无论是对我国的基本制度,还是对政府的行政行为,乃至公务人员的行为从公到私,都表现出高度的参与和监督趋势。
2005至今我国网民数量变动表(部分年份)
单位:亿人
年份
| 2005
| 2006
| 2007
| 2008
| 2010
| 2011
| 2012
|
人数
| 1.11
| 1.37
| 2.1
| 2.98
| 4.57
| 5.13
| 5.38
|
注:上述表格中,2005至2011统计数据截止到年底,2012年数据截止到上半年。
在网民数量呈爆炸式增长态势下,我国网民学历表现出“向下”发展的特点。
在我国网络民主发展的15年左右时间内,它与我国包括政党制度发展在内的民主政治进程有着高度关联性。网络民主与我国民主政治的互动日益走向规范。在网络造就的虚拟空间内,独立的网民、电子政府成为我国网络民主的绝对主体。同时,我国网络民主无论是参与还是监督,都表现出典型的“草根民主”特色——自下而上的民主进程。网络民主参政议政的方式多为BBS时政论坛、新闻跟帖、政治博客等协商形式而非直接的投票表决等形式,网络政治参与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动员作用。2009年1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显示:我国网民“上网以后,我比以前更加关注社会事件”的比例达到76.9%[14]。
我国网络民主发挥维权或监督作用基本模式与特点
上图大致能够概括出当前我国网络民主的作用模式。在我国,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网络民主与政府决策、党的决策和政治民主化进程之间,都存在着这样的互动与关联。我国政党制度发展与变革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进行。
三、网络民主在我国政党制度革新中的价值考察
网络民主在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革新中的价值考察,主要是分析作为政治“环境”的网络民主,在我国政党制度革新中担当什么角色,承载什么价值,以及它是如何发挥功能的。以这样的分析为思路,观察网络民主对我国政党制度发展的政治生态的影响与改变,为正确对待网络民主、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革新奠定基础。
公众对民主的了解、认知、理解及实践,决定了网络民主在我国政党制度革新中的价值和作用方式。与西方国家的“原生型”(内生型)民主不同,我国民主属于后发的、外塑的、衍生类型。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信息分享,强化了后发型国家面对的民主示范和压力效应。有人曾说:发展互联网就等于中国为自己打开了一扇与西方政治制度与意识形态直接碰撞的无形窗口。这种冲击与我国的本土民主发展及意识形态相结合,决定了网络民主对我国政党制度变革的影响是双向的:网络民主对我国政党制度革新的价值有“正”“负”之分:真实、有序、规范的网络民主参与的积极作用,与虚假、无序、失范的“网络暴政”的消极作用并存。
(一)网络民主对我国政党制度革新的正向功能
美国学者罗伯特·达尔曾说民主化是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民主的不同要素获得发展,如代议、参与、协商、透明、责任和权利等不断获得发展[15]。如果从这一对民主化的理解出发,网络民主恰恰是在这些不断获得发展的要素方面,实现了与我国政党制度革新的契合:网络民主以改变代议、参与、协商、透明、责任和权利的方式,实现了对我国政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变革的影响。本部分从网络民主主体、网络媒体作用模式、网络社会发育三个主要角度,观察其对我国政党制度革新的正向功能。
1、关于网络民主主体
在我国,网民和电子政府二者是网络空间活动的主要力量。在我国政党制度发展变革进程中,网民起着重要作用。在网民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个系统内,存在着网民依靠网络信息将自身的政治见解、政治利益、政治诉求向党的体制内输送的过程。网络民主在我国的发展,催生了我国网络空间主体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觉悟,提高了网络空间主体的政治理想,从而使我国网民政治参与热情迸发,民众以更为积极的方式参与到我国政党制度建设进程。最常见的方式就是网络空间的各种议论帖子,或是探讨西方国家政党制度的利弊,或是探讨我国政党制度的优劣。这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当然也会有混杂的泥沙。无论怎样,网络民主的发展,使我国公民游行、示威、结社、集会等方式之外,找到了一种新的意见表达渠道,这对推进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过程中公民的深度参与,毫无疑问是非常有益的。
观察互联网发展的15年多来我国公民网络空间活动发展历程,可以看出我国网络民主主体发生的显著变化:网络空间主体已经从“沉默的大多数”,发展成为“新意见阶层”,越来越多的政治观察家和知识精英、学者,带领大批积极热情的网民,投入到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研究中来。网络民主以改变我国民主主体意识和范围等方式,开创了我国公民参与政党制度革新的新局面。
2、关于网络社会发育
网络社会,作为一个与现实社会相对应的事物,延伸了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范围和环境。我国网络社会在信息技术推动下,以国内外因素综合作用的形式,迅速崛起并融入到全球化进程中。在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结构中,它既体现“一个以网络为基础的社会结构是具有高度活力的开放系统,能够创新而不致威胁其平衡”[16],同时又能兼容“全球性”和“地方性”共存特征。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一个侧面,网络社会在发育程度、规模、结构和动力等领域,都获得了快速发展。在互联网技术的支撑下,我国互联网领域形成了一个不断进行自我配置和更新的信息结构系统,不断地进行着自我和来自他方的编写和重新编写。在这种编写和重新编写、自我配置和更新过程中,网络主体与我国政党制度间不断地实现着信息交流与博弈,从而实现网络民主对我国政党制度发展的影响与演进。
网络民主主体、网络空间都属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存在和发展“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环境”组成,网络民主主体和网络空间二者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之间形成了一对矛盾,这对矛盾的双方在彼此的相互影响和塑造中实现着共同推进。
3、关于网络媒体作用模式
在作用机制上,网络民主对我国多党合作与协商制度发展的影响,主要通过网络媒体的作用模式具体发挥出来。在网络媒体的作用机制中,最大的表现就在于它实现了党的建设决策模式上的变化:从“黑箱模式”(或“灰箱模式”)走向“新群众路线”。
在传统媒介起决定性作用的过去,从新中国成立起,无论哪种局势,党的决策和选择都远离普通公民或基层党员的信息范围,不是基层群众或党员的信息触角所能达到的。无论党的意见、建议或决策是对是错,多数时候下达到基层的都已经是成型的党的决策的结果。决策做出过程中的群策群力,范围相对狭小许多。
网络民主的兴起,使党的决策和革新局势发生巨大改变。党的活动充分走入公众视野,党的建设和变革越来越走向开放、动态的天空。吸收民智、倾听民意、发挥基层党员的主体作用,在网络空间变的快捷、高效起来,真正的实现了党的决策走向民间。同时,网络空间的监督和纠正机制,也使得党的发展能够更加科学,对防止出现历史性错误起到关键的制约作用。网络民主与政党发展二者的互动关系,如下图。
网络民主发挥作用的机制和模式不是完全独立存在的。它与现实社会的政党建设民主化结合在一起,改变着现实社会中的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从而共同实现了民主化与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相互促进。
(二)网络民主对我国政党制度革新的消极作用
网络民主对我国政党制度发展变革的消极作用是多方面的。在上述网络民主主体——网民及网络空间问题上,都有所表现。比如,网民的数量和质量问题,网民的年龄和学历结构问题,网络空间的发育程度问题,等等,都从不同角度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形成制约或束缚。在这些具体问题基础上,网络民主对我国政党制度发展变革的消极作用,还有着更为宏观的影响——民主全球化对我国政党制度革新的“倒逼”形势,以及数字鸿沟使网络民主在发挥对我国政党制度建设变革中作用时产生的重大缺陷。
1、民主全球化对我国多党合作制形成的“倒逼”形势
网络技术发展给民主政治带来的最大变化,就是民主政治突破地区或“国界”束缚,在全球范围内发展起来。信息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和分享,多元的、多样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意识发生碰撞,带来的结果是双重的:一方面网络社会占据绝对优势的美国等西方大国的网络世界的文化霸权,一方面是文化、意识形态、民主观念在全球范围内的交叉与融合。这两个方面既冲突又并存。虽然目前从技术上讲,网络社会依然保持着“区域性”特征,但信息的全球化流动和分享却是网络社会固有的属性。在这样的虚拟社会结构里,政党的影响力,在我国集中体现在共产党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很大程度上依赖人民群众对多党合作的信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对党所制定的民主政治规则的支持态度。而人民群众对我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信仰、对党制定的民主政治规则的支持态度,时刻处于西方民主政治制度和游戏规则的比较、西方意识形态的包围、西方价值观念的渗透之中。这对我国发展不过60年的政党制度或民主政治而言,都是严峻的考验。这种考验是长期的、持久的、潜移默化的。我国网络民主的发展,不可避免的会在一定程度上打上这种全球化的烙印,从而对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发展变革产生影响。
2、网络民主实践路径对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改变
网络空间的民主实践,更多的是直接的便捷的,是“直接民主”或“半直接民主”,如电子投票、电子决策等。在我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下,最为传统、固定的特征是传统代议制民主实践方式。以共产党代表和民主党派代表的协商为特色,又为优势,而且这种特色和优势对广大民众的民主权利行使来讲,都是间接的、代议的。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代表们利用其手中掌握的政党发展和国家民主信息和其他资源,运用国家政党制度规定的固有渠道,在我国政治制度框架内做出判断和选择。传统意义上的这种代议是在一个固定的系统内进行的,民众的意愿和诉求都是通过代表们向政党和国家层面反映出来。
网络技术出现,改变了上述以代议制为最大特色和本质属性的政党制度的运作和作用模式。代议制的功能和优势,受到一定取代和冲击。“媒体技术的发展和网络技术的出现,又使得普通民众的利益表达机会开始增多,人民可以不必依赖于政党的中介而直接获得信息或进行利益表达,从而导致政党在联结政府与民众方面的中介功能,也开始逐渐被其他的组织和载体所替代”[17]。信息不再仅仅局限于一定的相对狭小范围,利益表达也不再必须依赖层级制的固定组织系统传输,网络民主使公民与政党的关系发生重大改变。在不依赖政党体制和政党代表也能实现信息分享和诉求传递的情况下,民众的政治意愿存在减弱的可能。同时,公民也会相应调整个体与政党的关系,加入政党为政党工作,并从中获得信息、表达诉求的愿望可能减弱。相应地,政党在国家民主政治发展中的地位和角色会发生改变。
3、数字鸿沟造成网络民主在我国政党制度建设进程中作用发挥的重大缺陷
学者们在谈及网络民主时,都必然会谈到一个问题:数字鸿沟。数字鸿沟是观察分析网络民主、网络空间主体、网络社会都会涉及到的一个重要内容。目前,数字鸿沟是一个国际性问题。在韦恩·E·贝克和肯尼思··M·科尔曼那里,数字鸿沟与几个关键性变量密切相连:地域、就业情况、收入、教育、种族、年龄、性别、家庭结构等[18]。
经济状况往往会与政治状况存在某种内在联系。阿尔蒙德曾说:“在贫富之间存在巨大鸿沟的社会里,正规的利益表达渠道很可能是由富人掌握的,而穷人要么保持沉默,要么是时而采取暴力的或激进的手段来使人们听到他们的呼声”[19]。这种分析一针见血地指明了网络民主与行为主体经济地位之间的紧密关联。与数字鸿沟相关联的研究,是学者们对网络民主主体的分析。郭小安在分析数字鸿沟的基础上,对这一现象提出了担忧:“网络民主”还是“网络贵族民主”?他进一步得出结论:“如果网民现有的结构得不到优化,网络最终不过是新一轮的年轻知识精英的舞台,我们将很难听到社会上不同阶层的声音。”[20]学界对数字鸿沟或网络主体结构的分析与考察,针对的是一个核心问题:网络声音的真实性、代表性和广泛性。这种真实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将影响网络民主在我国政党制度建设中的效度和网络社会与执政党和国家的关系,从而在现实生活中影响社会公众与执政党和国家关系的走向。
美国学者凯斯·桑斯坦曾说:“从民主的立场来看,因特网是利大于弊”。[21]桑斯坦这一观点基本能够概括我国当前社会各界对待网络民主的主流态度。网络民主与我国政党制度变革,它对我国政党制度的影响,就在于网络民主的特点和功能与我国政党制度之间存在着契合。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的亲密合作,执政与参政议政的配合,使具有平等性、广泛参与性等特殊功能的网络民主拥有了存在与发展的空间。“网络只是嵌入在现行体制内的技术工具,并不必然带来民主参与和政治进步,网络民主也不会自动改善现行政治的困境,要有现实的政治参与制度衔接,要和现实政治生态良性互动,才能发挥它的功效。”[22]对我国政党制度来说,网络民主亦是如此。网络民主对共产党执政,对参政党派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起的是一定意义上的支持作用。网络民主对我国政党制度特有优势——协商民主而言,是一种虚拟空间的延伸和振兴,是一种深化和推动,这是探讨网络民主在我国的发展、网络民主在我国政党制度革新中价值及其应对的基本逻辑起点。
[①]Rick Henderson,“Cyberdemocracy-infomedia and politics”,Reason,April,1995.
[②]侯彬:《试析“网络民主”特征及其对民主政治发展的影响》,《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05年第1期。
[③]王守光:《加强网络环境下民主执政对策研究》,《理论学刊》2009年第12期,第45页。
[④][美]曼纽尔·卡斯特(Manuel Castells)主编,周凯译:《网络社会:跨文化的视角》,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405页。
[⑤]郭小安:《网络民主的可能及限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15页。
[⑥]李永刚:《互联网与民主的前景》,《江海学刊》1999年第4期。
[⑦]郭小安:《网络民主的可能及限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37页。
[⑧][德]尤尔根·哈贝马斯(Jurgen Habermas)著,张博树译:《交往与社会进化》,重庆出版社1993年版,第173页。
[⑨][美]马克·斯劳卡著,黄锫坚译:《大冲突——赛博空间和高科技对现实的威胁》,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52页。
[⑩]赵春丽:《网络民主发展研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36-139页。
[11]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第三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1999年1月)。参见:赵春丽:《网络民主发展研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37页。
[15][美]罗伯特·达尔著,曹海军、佟德志译:《民主及其批评者》,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16][美]曼纽尔•卡斯特(Manuel Castells)著,夏铸九、王志弘等译:《网络社会的崛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435页。
[17]孙关宏,胡雨春,任军锋等主编:《政治学概论》(第2版),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87页。
[18][美]曼纽尔•卡斯特(Manuel Castells)主编,周凯译:《网络社会:跨文化的视角》,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275页。
[19][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等:《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曹沛霖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201页。
[20]郭小安:《网络民主的可能及限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37—239页。
[21][美]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黄维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54页。
[22]郭小安、虞崇胜:《国外网络民主研究述评》,《新视野》2011年第5期,第86页。